第4章 原主,悲惨的老沈家沈知夏的脑中突然浮现出一个穿着连衣裙的淡蓝色模糊身影,乌黑的头发如瀑布般垂在肩膀两侧,即使处于朦胧中,也能依稀看出少女姣好的面庞。但她略显消瘦的身体,使她整体呈现出一种轻飘飘的病态感。
“你好,我是70年代的沈知夏,现在要由你来代替我在这个年代重新生活。”
女生的声音略带哽咽,她停滞了一会儿,接着说道。
“我给他们带来的只有痛苦和伤害,而你既然是幸福系统选定的人,我相信你能给他们带来幸福。”
“他们?”
“谁?”沈知夏不解的问道。
“他们是我的家人,不,应该说以后是你的家人。”
“你既然能够重新活一次,那为什么不由你自己来给他们带来幸福呢?”沈知夏很想撬开她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注入了太多的水。
“我做不到了,我已经无法再正常的面对他们。我做了那么多的错事,伤害了那么爱我的家人......”
“请你替我好好的照顾他们吧,再见。”70年代沈知夏的身影逐渐变得模糊,直至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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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夏慢慢的睁开了双眼,70年代沈知夏的记忆逐渐出现在她的脑中。
这里是岚城,位于华国北部,与之前沈知夏所在的海市相距两千多公里。
现在的时间是1971年,原主所在的这个村子叫作云平村,整个村子大概有两三百户人家,现在隶属于湖塘生产大队。
她们家被划分到了湖塘一组,同时也是生产大队四个生产组里条件最差的组,但好在他们生产组的人都非常团结,当然偶尔的小争吵在所难免,但总体来说还是非常的和谐。
原主的家庭非常简单,爷爷奶奶在早年饥荒的时候,为了把为数不多的口粮省下来给家里的小辈们吃,自己偷偷吃着难以下咽的观音土。最终由于无法消化身体里堆积的观音土,老夫妻俩人最终由于肚胀,被活活的撑死了。
剩下原主的爹和原主二叔俩人,好在兄弟俩之前都已成家。
由于老父母的离去,使得两兄弟的感情变得更加深厚,两个小家庭也一直相互扶持,走到了现在。
原主爹叫沈前进,是个普通的农民,身材孔武有力。
平常上工经常超额拿十二工分,要知道,普通人就是拿满工分都很不容易。
毕竟每天吃了上顿没下顿,干一整天农活下来,回到家时手都止不住的颤抖。
而原主娘伍秋兰则是隔壁伍家村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和原主爹偶然遇见后,两人暗生情愫。
幸运的是,最后有缘人终成眷属,在媒人的撮合下,结为了夫妻。
俩人婚后生了两个儿子,也就是原主的大哥沈知冬和二哥沈知秋。
夫妻俩心心念念的想要再生一个贴心的小棉袄,毕竟在老沈家三代以来,生的全都是臭小子。
可事与愿违,在伍秋兰生完二儿子沈知秋后,由于干活太过劳累,伤了身体,直至近三十才重新怀孕。
然而,在这个年代,三十岁都已经是超高龄产妇了。
不过最后夫妻俩还是如愿,顺顺利利的生下了贴心小棉袄,也就是原主沈知夏。
因为原主是老沈家唯一的一个小闺女,又是原主娘三十岁冒着生命危险才生下来的宝贝疙瘩,所以原主在家备受宠爱,原主爹更是视其为眼珠子一般。
村里的小孩子基本三四岁就要背着背篓出门打猪草,然后拿去村里换工分。
然而原主直到高中毕业后,都只是在家简单的打扫打扫卫生,几乎没有干过任何重活。
在这种缺衣少食、重男轻女的年代,原主的生活可以说是全村女孩们心中做梦都奢想不到的存在。
原本凭借原主的条件,肤白貌美、身材高挑,并且作为一个高中毕业的农村姑娘,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门槛都该被媒婆踏烂才对,可是原主就是这么作死!
她心想自己已经读完高中,怎么也不能够随随便便嫁给乡下的泥腿子过完这一生。
于是拒绝了所有媒人给她介绍的对象,一心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嫁到城里去吃商品粮,成为一个城里人。
按理说,在乡下的环境里,接触到城里人的几率微乎其微。
可偏偏“天公作美”,城里就业饱和,人口增长过快,对于没有岗位的城里人,特别是刚毕业的学生,唯一的出路就是下乡当知青。
在分配到云平村的知青中,原主一眼就看到了带着银边眼镜,长相斯文,最后却将她推向火坑的“渣男对象”宋宇。
从小在城里生活,并且没有干过任何农活的宋宇,自然和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双手粗糙、皮肤黑黄的农村汉子存在很大的区别。
长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宋宇,一下子就吸引了原本就一心只想当城里人的原主的注意。
新下乡的知青们,本就没有干过农活,根本顶不住每天一大早就要被叫起来,顶着热辣辣的大太阳出门上工。
而且村里借的那几十斤粗粮,仅仅只能够让大家每天不饿死,根本不可能让大家吃饱。
何况他们每天还要从早到晚不停的劳作,那几十斤粮食就显得更加不够看了。
既不想饿肚子,又不想干农活,那怎么办呢?
在劳累和饥饿的双重夹击下,一些心思活络的知青便生起了小心思,那就是勾搭一个农村本地条件稍微能过得去的女孩子。
这些妄想不劳而获的知青中,便有原主的“渣男对象”宋宇。
经过他的探查,沈老大家的小闺女,也就是原主沈知夏,极其符合他想要攻略的目标。
毕竟原主从来不下地干活,和她在一起是不是自己也可以不用干活了?
打定主意后,他总是隔三差五的出现在原主的面前,嘴里还时不时地说着一些酸掉牙的诗句,来展现他“卓越的才华”。
按照从现代来的沈知夏的逻辑来看,遇到这种人肯定破口大骂“什么傻叉玩意儿”!
然而,作为七十年代,成天幻想着吃上商品粮的原主,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被他所吸引。
同时开启了她,甚至整个老沈家悲剧的开端。
宋宇看到沈知夏这么“上道”,于是开始每天给原主写写小情诗,说说城里的故事,趁机在原主的心上继续加把火。
所谓一回生二回熟,那些在沈知夏眼中“不入流”的手段,马上就骗得不谙世事的原主对他死心塌地、深感崇拜。
在宋宇不停的旁敲侧击下,原主开始陆陆续续的把家里的粮食,甚至钱票偷偷的送给“渣男”宋宇。
然而,宋宇怎么可能真正的和原主在一起呢。
他无非就是想从她手上得到免费的粮食,如果还能轻松的拿到些钱票,那就再好不过了。至于结婚?和谁?和乡下泥腿子?做梦吧!他宋宇可没有这种想法。
就这么每天说着一些暧昧且模棱两可的话吊着原主,不停的向她洗脑城里的生活有多么的好,以后等他有钱了,能够回城了,要带她去城里生活。
就是这么简单的、无脑的几句话,就把原主给哄的晕头转向,完全找不着北。
彻底丧失了思考能力,就像马上要过上城里太太的生活了一般。
不过她的愚蠢也是真的!
宋宇因为忍受不了农村高强度的劳作,想要偷跑回城。
于是打着带原主回城的主意,骗原主带上钱,和他一起去城里享福。
就这样,原主信以为真。
在沈母出去上工后,偷偷跑到爹娘房中,在破旧的衣柜里翻出了沈母积攒下来的,家里全部的钱票,准备和渣男“宋宇”私奔。
可是在这个年代,没有介绍信,别说偷跑,就是光明正大的走,都极有可能被抓成盲流,又能真正跑到哪去呢。
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原主,完全没有思考到这一层。
结果最后,不仅钱票被宋宇骗光,还不停的躲避城里抓盲流的人。
在没有钱,又饥饿难耐的情况下,错把人贩子当好人,被人贩子用一个粗糙的玉米面馍馍,打着送她回家的名义,卖到偏远山区,最后惨死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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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她与宋宇私奔后,原主娘被气的当场晕倒,醒来后整日以泪洗面,原本就不好的身体,变得更加羸弱。
而原主爹也因为疼爱的小闺女不知所踪,整日郁郁寡欢。上山砍柴时因为走神,一不留意,滚下了山。
虽然被好心村民发现,抬回了家,但也伤了根基。
就这样,没过两年,夫妻俩人便相继离世。
原主两个哥哥受爹娘所托,想让地下的爹娘安心,执意要找回失踪的妹妹。
最后在寻找的途中,大哥不慎摔下山谷,二哥则在城里盲流疯狂涌入的时候被误伤致死。
原主的两个嫂子与三个侄子最后的结局也非常凄惨,未得善终。
沈知夏在了解完整个过程之后,一口老血涌上心头,这到底是什么天字号大傻瓜,十几年的知识都学到哪去了,怎么能愚蠢到这种程度!
不过好在现在这个身体的主人是她沈知夏,她在心里暗暗发誓,有她在,她的家人不可能会落到上辈子的那种下场。
她不仅仅会让他们都健康长寿,而且还会让每个人都过得令人羡慕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