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我是一只小小鸟
回到小院,黑马几个精神小伙已经休息,院里漆黑一片。
王旭牵着迷迷糊糊的女孩,随便弄了湿毛巾,给王霏擦了擦,便搂着女孩沉沉睡去。
今天没有安排,几个小女孩被放了两天假,应该是明天再来取磁带。王旭搂着女孩舒舒服服的睡了个大觉。
王旭的身体内有神异冬暖夏凉,这让王霏颇为留恋,睡着了也抱着不撒手。这大热天的,一动不动都会弄一身汗,偏偏抱着王旭却恍若抱着一个空调般,舒适无比。
王旭也知道知己的这个特性,反正对自己没影响,愿意抱就抱吧,他也觉得舒服啊。
两人睡得昏天黑地的,直到下午,报警的肠胃终于唤醒了沉睡中的二人。
“我饿了”
“我也饿了”
“那还等什么”
两碗炸酱面,终于让两个饿的前心贴后背的情侣恢复了活力,彼此看了一眼,哈哈大笑。
“哔哔哔”
就在王旭还在寻找声音的来源的时候,王霏已经从随身的小包里去一个黑色小方块。
寻呼机啊,这东西真是有年头没见过了,王旭看着女孩正在摆弄的那个小东西思绪万千。
居然忘了这个东西,照说前身的记忆中是有这个东西的,甚至连他的地址簿里还记了不少人的寻呼号,但他就是没注意到。
这就是灯下黑,王旭不止一次怀念手机的便捷。但现在的手机还叫大哥大。这东西现在是个高大上的东西,一部好几万,一般都是社会大哥用作装杯使用。
不仅贵,还沉,一个差不多两斤重。模拟信号用起来更是各种问题多多,用来打架比打电话更好使。
王旭稍作考量便断了在这个时代用移动电话的打算。偏偏他就忘了,现在还有一种通讯工具叫做寻呼。
这应该是第一个把人带入996时代的玩意吧,自从有了这个东西,老板要想找到你就再也不是难题了,找地方回传呼也开始正式成为了为很多打工人的噩梦。
王旭越想越乐,随时能找到你的时代其实早已经不知不觉的到来了。偏偏人们还趋之若鹜,带个BP机是被多少人艳羡的精英标配。
“公司的人找我,怎么都找到帝都了,我得找个地方回个电话了。”王霏秀眉微蹙,满脸不悦的说道。
“那就去昆仑饭店吧,还能再洗个澡”,王旭建议
“好,那就走吧。希望不是什么坏事”,王霏明显心情不快,现在的她正恋奸情热,哪希望公司来打扰。
“你和公司签的合同还有几年?”,王旭还是第一次打听王霏的工作。
“还有好几年呢。今年本来要做一张新专辑,但因为去年那张成绩不好,公司就放弃了。
又不是我不想做,还要罚我钱。
我是打着去美国学习的名号跑的,嘻嘻。”
“你今年不是出过一张专辑吗”
“公司弄得,出了张精选集,圈钱的。公司还打算再弄张精选集,没劲”,王霏显然对这种精选集兴致缺缺。
“香江公司就那样,确实没劲”,王旭赞同
“我想把名字改回来,公司不让。”
“我也觉得王靖雯很土,以后会有机会的。回头换个公司就是了,最好先找个靠谱的经纪人。”
香江公司说起来高大上,其实也就那么回事,说到底是为了赚钱。至少给王霏改的那个艺名王靖雯,王旭就感觉土的掉渣,一股子浓浓的三流言情小说味道。
这个时代王霏的合同还在新益宝,后台是宝丽金,那是一家中小型的唱片公司,王靖雯就是她们最大的腕儿了,属于那种逮着一只羊可劲薅的典型。
现在的王旭还帮不上什么忙,要说抄几首歌不是难事,但唱片绝不仅仅是几首歌的事情。制作,发行,宣传,打榜,香江已经有套路了,但内地还嫩的很,专业人士都没几个。
正聊着,一辆面的出现在视野中,不错,空车。王霏带上墨镜,招手,面的嘎的一声停在两人面前。话说这面的真的是个好东西,王旭依稀记得有一首歌还唱过这东西。
“自从有了十块钱的小面的,不管多晚多远也能回家去”
“昆仑饭店”
“走着”
就在王旭两人赶赴昆仑饭店的时候,一个小姑娘也正焦急的往外交人员餐厅赶着。是的,就是那个勇敢的在王小京面前给自己找机会的小姑娘。
当赶到外交人员餐厅的时候,今天的宴会已经快要开始了。一进包厢,里面已经满满当当的坐三大桌。
啤酒,白酒,各种硬菜早已摆满了桌子,觥筹交错,人声鼎沸。
一看有人进入包间,所有人都停下筷子,眼睛向刚进屋的小姑娘看去。
小姑娘个子不高,也就一米六出头,黑体恤,黑短裙,高跟凉鞋。长发,圆脸,还带着点婴儿肥,故作成熟的装扮掩饰不住的青涩面容。
深青色的眼影,艳丽的红唇,惨白的粉底都透着一种廉价感。要是晚上再酒吧歌舞厅之类的地方还好,毕竟昏暗的灯光自带模糊功能。
可惜现在是白天,真的给人一种站街女的既视感。
小姑娘站在门口,打量着眼前突然安静的包厢。超大的包厢,三桌人,还有个小舞台,舞台上有各种乐器,场面有些大,她突然有些慌。
三大桌子人,得有二十多个。大部分是男人,长发的,光头的,满脸横肉的,叼着烟的,拎着酒瓶的,各种奇形怪状,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所有人都在看向自己,眼神中充满了戏谑。
“我找王小京,他让我来唱歌的”,再是走南闯北,也抵不过她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在这样的场合下,她的声音都有点抖。
看出来小姑娘的紧张,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女人站了起来,走到小姑娘的身边。
“王小京说过了,我叫李梅,你先来坐我旁边,等会儿上台去唱。”
说着,李梅领着小姑娘走向最里面王小京那桌,安排坐在自己的身边,她的另一边是个男人满脸横肉,让小姑娘感觉眼熟,却一时叫不出名字。
“不错,还真敢来啊,先吃两口,别客气”王小京眼里带着点欣赏,他想试试这个女孩的胆量,现在看来还行。
“你就是多余,我就说敢一个人创马克西姆的不至于不敢进来”,老崔挤得起王小京来从不手软,他们俩的关系早已超过了一般的合作。
“得,得,你能个。我给小姑娘倒一杯,当个赔罪啊”,王小京也不介意,拿过杯子给小姑娘倒上一杯啤酒。
“你也不问问小姑娘喝酒不”李梅伸手拦了一下,没拦住,也就算了。那个年代,真没什么未成年人的概念,让你上酒桌就是认为你成人了,倒酒实属平常。
“能喝,能喝”,小姑娘站起来,弯腰致谢,明显不是不懂规矩的。
“能喝就喝两杯,这里从不劝女孩酒,自己控制就好。”王小京倒了酒,也就算完了,转头继续和其他人聊了起来。
李梅则负起了照顾小姑娘的责任,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我叫罗琦,今年十七”
“哪里人”
“江右省的”
“自己来帝都的?”
“嗯”
“胆子真大”
就在李梅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罗琦瞎聊的时候,王小京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举着酒杯站了起来。
“各位,各位”
包厢里的人都是王小京叫来的,这会儿也没喝起来呢,听到王小京招呼,立刻都给面子的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那个年代帝都的饭局就是这样,特别是所谓大酒局,从开始到结束能折腾好几个小时,有时候人都能换两拨。
这和所谓的时间观念、种族优劣毫无关系。完全是因为那会儿的通讯方式不方便,交通方式都不方便,互相约好了,能不能及时赶到根本没人知道。
领导有事,单位有事,媳妇有事,那会儿饭局晚到的必用三件套。晚到了十分钟二十分钟根本不算事,晚到个把小时两个钟头的都稀松平常。
“欢迎各位啊,都是玩摇滚的朋友,好久没一起聚聚了,今天找个由头大家凑一起热闹热闹。
主要是最近又有许多乐队来帝都闯荡,今天就有幸请来了一支。让我们欢迎这些远来的兄弟,给大家介绍一下,来自益州的黑马乐队”
王小京交代饭局原因,介绍宾客,黑马乐队成员纷纷起立点头致敬,这也算是个仪式吧。
就像过去讨生活拜码头,现在虽然没那么暴力了,但是这种习惯在各种圈子里都有。
去一个地方闯荡,认识地头蛇,结交人脉,不仅仅可以保平安,更多的还是扩宽路子。这不,经过左拐右绕的介绍,黑马搭上了王小京的线,成功找到庙门。
王小京虽然没定什么教父之类的名号,但在京城摇滚圈子里实在名气不小。这位爷虽然不是真的玩音乐的,应该算是音乐商人。
但从小也是在音乐圈子里长大,耳濡目染之下鉴赏能力不弱,后来发掘老崔,利用自己的人脉资源,让老崔成功破圈,走出地下。
他后来甚至搞出了一个女子十二乐坊,轰动RB,第一次让民乐成功破圈。
黑马乐队遇到他同样是一个莫大的机遇,前世便是如此,现在应该也不例外。
宴会的主桌是王小京和老崔以及他们的一些好友,比如李梅的老公臧朔,再加上几个大场子的老板。
而今天黑马乐队被安排在第二桌,这一桌几个帝都本地玩地下摇滚的部分成员,第三桌则是安排的不玩音乐但是和摇滚圈子密不可分的一群人,他们是小场子的老板,器材商什么的。
说起来,这帮子人才是金主,但在音乐圈的聚会时,他们又变成了边缘。商人很势利,也很实际。
当你就是个来讨生活的流浪乐手时,你得求着他们给机会。但当你是名满天下的著名音乐人时,就反过来了。
摇滚圈子的聚会,怎么能少了音乐,王小京说的让罗琦唱歌也是这个环节。这个饭店可以说是王小京的主场,王小京家里是外交领域的。
这让他从小就能接触到海外的世界,也从小就接受了西方音乐,从古典到现代,从爵士到摇滚,他作为一个聆听者,很在行。
而在这个封闭了几十年的华夏,这帮子有机会在封闭年代就接触海外的人,在开放后可以说如鱼得水,他们就成为了华夏时尚的领头羊,成了影响风气的那群人。
酒过三旬,黑马乐队抄起家伙事,走上小舞台,开始演奏一些暖场音乐。这早就商量好的安排,来拜码头,你得先亮亮行。
黑马没怂,一曲凯利金的回家让萨克斯先秀了一把,随后就是一段爵士,一段摇滚。节奏从舒缓到奔放,让气氛从酒桌上逐渐过渡到音乐上。
“讲究啊,看来没少给人宴会演奏”老崔赞了句,他是交响乐队出来的,对玩音乐的人很是提携。
“没错,底子真不错,乐器玩的有模有样,不是野路子的”臧朔接口说到,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嗯,都是科班的,益州音乐学院出来的,家里也都有点底子”,王小京解释道,这些他的朋友都有给他介绍过。
“难得啊,算是有梦想的那一批了。”老崔直接肯定,益州音乐学院在西南可不是什么无名之辈,甚至可以说鼎鼎大名,在全华夏都是数得上的顶尖音乐学府。
在这个还没有扩招,学校包分配的年代,益州音乐学院毕业的学生,基本上都能有个不错的去处,最次也是个县城中学的音乐老师。
愿意离开舒适的环境,出来闯荡,没点儿追求是不可能的。
“小姑娘,你去唱吧”,王小京突然转头向正埋头干饭的罗琦抬了下下巴道,这是好多帝都人的习惯,特别是部委大院出来的孩子。
他们觉得这样打招呼特别派,后来逐渐被各路顽主带到全帝都,最终成为帝都小孩的标配。
罗琦到现在脑袋里都还有点蒙,她是叛逆,但更是迷茫。父母离婚,老爸要么消失,要么就是打她,妈妈日夜忙碌以期获得微薄的收入养家。
于是,她学坏了,成为逃学,旷课,抽烟,喝酒,纹身的坏女孩。但说到底她还只有16岁。她只知道通过叛逆表达不满,却不知道未来到底是什么。
在她最迷茫的日子里,音乐成了她唯一的爱好,因为这个爱好最便宜,甚至不需要花费任何的金钱。
她只需要坐在音像店的门口安静的聆听就好,直到有一天,他听到了赵传的《我是一只小小鸟》。
她哭了,哭的稀里哗啦,大雨滂沱。她突然就懂了,理解了那首歌,也开始第一次正视自己。
她逃离了让她堕落的环境,外出打工,进了歌舞团打杂,成为一个可以自食其力的人,她开始给妈妈寄钱,让母亲不再那么辛苦。
直到有一次,她勇敢的站出来,再一位歌唱演员因病缺席某次演出的时候,毛遂自荐上台演唱,唱的就是《我是一只小小鸟》。
她成功了,金属般的嗓音,让她获得了歌舞团领导的青睐,正式成为了一名歌手。这一次的勇敢,让她第一次对未来有了一些憧憬。
今天她依旧打算唱这一首歌,这是她又一次面对重大的机会,就好像在歌舞团的那一次一样,甚至更为重要。
“唱什么歌”,周迪接到给小姑娘伴奏的指示没觉得有什么意外,一个饭局不可能只是为介绍自己乐队。
看着走路有些直愣愣的小姑娘,周迪意外的觉得有点同情,这不会打弯的腿是紧张的吧。
“我是一只小小鸟,你们会吗”,罗琦说话依旧有些愣愣的,其实她平时说话也不是这样,
“把吗字去了,什么Key”,周迪撇撇嘴,这小姑娘说话真冲,算了,小姑娘嘛。
“Fkey”
“FCDEF的那个F?”,周迪蒙了,作为一只伴奏了快两年的乐队,这首歌不说伴奏过少说也有一二十次了,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要Fkey的。
这歌本来就高,升三个音,这是自信啊,还是发疯啊,男女生平时说话大约能差八度,这主要集中在中低音域。
但是唱歌,特别是男高音和女高音的真声部分是差不多的,顶尖的男歌手和女歌手在最高音上没有大分别,差个一度,一度半顶天了。
这一下子提高三度,周迪怎么就有点不信呢。除非用假声,但她选的这个歌真能用假声唱?
“嗯,对,就是那个F”,小姑娘表情严肃认真,板着小脸确认道。
看着小姑娘一脸认真,确定神情,周迪点点头,“行吧,需要先定音吗,看你有点紧张”
小姑娘点点头,平时她很自信不用,但今天,她有点紧张。
于是周迪给小姑娘弹了一段旋律,就用她要的F调,直到小姑娘点点头表示准备好了。
“哒哒哒”鼓槌清脆敲击声,初次合作,鼓手给出了明确的开始标志。
吉他,键盘,鼓,一样样切入,前奏开始。音乐响起,罗琦突然就不紧张了,这是她最熟悉的领域。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呀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
酒店的包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安静了下来,黑马用了三首曲子都没做到的事情,小姑娘只唱了一句就办到了。
所有人停下手上的动作,这嗓音,厚,纯,润。
这起调是不是太高了,后边咋办?
但小姑娘很快就用实力告诉大家,高?不存在的。
“我寻寻觅觅寻寻觅觅一个温暖的怀抱,这样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饱满的情绪,圆润厚重的中音,骤然高亢,带着明亮的金属色彩的高音,简直飚出了天际,仿佛突然间变成了一把利剑,撕裂天空,扯碎白云,斩破虚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