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南乡诸事
冯土鳖看着关姬欺身过来,手里抖抖索索地解开自己的衣服。
眼睛不经意间,就不由自主地看向那深不见底的沟壑。
再抬头看向佳人,只见关姬玉颜微酡,两颊霞光荡漾,媚眼含着点点羞意,却又故作清冷地倔强盯着自己。
如云秀发半遮面,松松蓬蓬地散披下来,这种凌乱反而更显出佳人的风情万种,风华绝代——一种只有在榻上才能看到的风华绝代。
冯永只觉得口干舌燥。
它作为哪一类词,取决于你内心的龌龊程度。
只听得冯土鳖喃喃地说了一声,“……不太好吧?”
关姬闻言,又是心头火起,娇叱一声,“那阿梅夜里可以,我就不行?”
好好,…
还不行么?
…
几番风雨下来,关姬只得躺在冯永的怀里娇喘不已。
冯永抚过那结实的小腹,感觉那温暖的平滑,心里暗赞一声,这经常锻炼的女子就是不一样。
“三娘缘何如此?”
冯永轻声问道。
关姬双颊酡红,紧抱冯永,把自己埋在情郎怀里,过了好久,这才轻轻道,“妾不欲再等下去了。阿郎,你早点去向我阿兄提亲好不好?”
阿梅的事情只是一个借口,长久以来四娘的威胁才是她的心头之患。
这些日子她早就明白过来,情郎打砸女闾而导致入狱这个事情,背后有皇后的掺和。
皇后从来就没有熄灭过让四娘嫁与情郎的心思。
对于皇后的手段,作为一起长大的姐妹,关姬最是明白不过。
“张家文,关家武”这话,虽然是闺房中女郎之间的戏言,但也不是全无道理。
至少在目前为止,她所知道的女子当中,除了叔母,还没有人能与自己那位闺中姐妹相比。
今日她能使出这个手段,谁知道明日还会使出什么手段?
眼看着四娘过了今年,又要再长一岁,意味着威胁又大了一分。
更何况,自荆州之失后,关家在朝中,根本不受人待见。在面对皇室时,总有一种内疚感和羞愧感。
如果不是有叔母在其中周旋和支持,还有情郎对自己确实情深,否则她根本就没有十足的信心与四娘相争。
再加上这些日子她一直在不由自主地担惊受怕,就怕情郎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情绪极是压抑,但在众人面前偏偏要做出强硬的模样,竟是无一人与她分担这其中的压力。
如今见到情郎,这才明白自己有多么害怕失去他,长久以来压抑的感情终是爆发出来。
“三娘……多虑了。你放心,出狱后,我就去提亲。”
听到一向清冷的关姬主动提起这个话题,冯永明白她的担心,安慰般地拍了拍她那雪白的背脊。
面对皇室的压力,说不担心那都是假的,又不是说每个人都是诸葛老妖,或者像自己这种非法穿越客。
初次相见于冯庄,冯永就想过,这等女子外冷内热,若是能剥落她那一层保护色,其热情只怕是能融化男人。
看来果然是真的。
还有赵广也曾说过,关阿姊性情刚烈,一旦做出决定,即便是关伯父也难改变她的决定。
只是她一直以来冰冷的外表总是让人忽略了她的真正性情。
忽略了,真是忽略了啊……
冯土鳖叹息一声,打雁一生,反被大雁啄瞎了眼。
这般想着,心头又是一动,要不……再让雁啄一次?
他刚有所意动,关姬就立马感觉到了,当下一按住情郎的手,眼波流转,啐了一声道,“以前怎的不见你这般猴急?竟是一点也不知道怜惜人。”
冯永涎着脸笑道,“我如何会不怜惜你?只是说说话,我不动。”
说着,伸手去握住那高耸之处,心里感叹不已,自己的孩子以后肯定不会缺了一口吃的。
关姬这一段时间一直在担惊受怕,再加上各种压力流言,让她早就心神俱疲,如今一旦放松下来,很快就沉沉睡去。
看着她那如玉容颜,冯永轻轻叹息一声,佳人在自己入狱的时候做出这等举动,未尝也不是向自己表明同进退共甘苦之意啊。
得此佳人,夫复何求?
建兴三年的最后一个月很快过去了,汉中的一月,风中犹带寒意。
李同端着一盆铡碎的草料,走进一个院子,里头的鹅看到人,立马伸长了脖子围上来。
这是有两个月大的鹅,只有十七只,不算多,但却是李同的宝贝。
在别的院子还有不同批次的鹅。
这是李同从冯永的祝鸡翁之术中得到的灵感,鹅虽然不像鸡那样勤下蛋,但胜在蛋大,个头大,肉也多。
而且长得快,吃食多是草料,平日里只要拌些糠麸,就足以应付日常所需。
最关键的是耐活,不易得瘟病。
趁着鹅低着头在抢食,李同仔细地观察了院子各个角落,又看了看鹅的个头情况,这才满意一笑。
看来这一批的鹅已经算是渡过了最容易死亡的时期。
冬日里太冷,孵出来的鹅不易养活,幸好南乡与别的地方不同,有用不尽的石炭,精炭,还有火炉,暖房等。
李慕虽然对他这个弟弟很严厉,但总算还是关心,这一年来,看着他安分守己,真正沉下心来学习管理庄园,平日里能给的方便倒是一点也不吝啬。
李同似乎学习管理庄园上了瘾,他去求了李慕,找了南乡工程队的人,让他们帮自己起了几个大院子,里头养了好几批鹅。
整个冬日里,他还在院子里头安了炉子,就怕鹅被冻坏了。
喂完了鹅,李同回到自己的屋子,拿出一个本子,开始详细地记录每个院子的鹅的长成情况。
厚厚的一个本子,记录着他去年的整个心血。
这时,只听见外头有下人禀报:“郎君,慕娘子来了,在前堂等着你过去呢。”
李同一惊,连忙放下手头的东西,赶到前堂。
李慕坐在前堂的主位上,正喝着姜汤,天气还有些冷,喝姜汤能让人感觉到暖和一些。
“见过阿姊。”
李同匆忙向李慕行了一礼。
李慕久居上位,又惯于发号施令,再加上出身世家,自小就学礼仪,如今她的一举一动,开始带上了无形的威仪,这在女子当中是很少见的。
李同看了一眼自己的阿姊,只见她仅仅是坐在那里,就已经让人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压力。
“坐吧。”
李慕虽然平日里都是呆在工坊,一般不会来这里,但此时更像是这里的主人。
“不知阿姊过来,是为何事?”
李同小心翼翼地问道。
“听说你在养鹅?”
听到阿姊这么问,李同心里吃了一惊,连忙回答,“只是闲时养了些,阿姊放心,误不了庄园里的事。”
“可有心得?”
李慕却是问出让李同有些意外的话来。
“只是……偶有,有一些。”
李同不明白李慕的意思,想起自己在房中记录下来的东西,略有结巴地说道。
李慕听了,脸上泛起满意的笑容,这个阿弟,总算是做对了一件事情。
当下示意了一下,一直侍立在她身边的阿香连忙走过去,把一个本子递给了李同。
“这是……”
李同有些莫名其妙地接过本子。
李慕示意李同打开,开口道,“这是才从锦城传过来的,是冯郎君前些年写的祝鸡翁之术。冯郎君打算今年在南乡多养些鸡鸭。”
冯永让人专门开了养猪场,原本是为了奖励那些表现突出的下人,同时在逢年过节时,还能给所有人都补充点油水。
所有人一开始都觉得冯永对那些奴仆们实在是好得有些过分。
后来李慕在结算工坊粮食的时候,发现了这其中的秘密:若是没有油水支撑,粮食消耗少说也要增加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如果在某一段时间给的肉食和油水足够,那么奴仆的工作效率不但会提高一些,而且还会少吃一些粮食。
得知了这个秘密,李慕开始大力支持养猪。
在听到自己的阿弟在学习养鹅时,她尽自己的能力给予方便,本想的就是只要自己这个阿弟能安分下来,不出什么状况就行。
哪知老天眷顾,却是在这个时候给了个大好的机会。
“这鸡啊鸭啊鹅啊,想来都是差不多,你既然学了养鹅,那么自然对这事更容易上手,所以我才借此帮你求来的这个差事。”
李慕微笑道,“若是办好了,那就是大功一件呢。”
自己作为一个女儿身,仅仅是得了工坊大管事的位置,即便是族里的大事,自己也能说得上话。
若是阿弟得了冯郎君的相助,再有自己这个阿姊的支持,等太公去后,族长之位,未必就不能考虑一番。
到时候,看她怎么收拾族里当初对自己姐弟落井下石的那些人!
“冯……郎君怎么会把这祝鸡翁之术公开呢?”
李同可没有李慕这种深远的心思,他听到阿姊的话后,又是大吃一惊,连忙翻开一看,果见里头正是养鸡鸭的方法。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李慕摇头,“你不用管那么多,只管把这里头的门道学会了,把这鸡鸭养好了就行。”
“去年你不是起了几间大院子用来养鹅么?听说还上了炉子?如今天寒,正好拿来试试这祝鸡翁之术。”
“那我的鹅怎么办?”
李同脸色一变。
李慕却是浑不在意,“自己想办法处理了。冯郎君当初没想着养鹅,想来自是有他的道理。你又如何能比得过冯郎君?有了这祝鸡翁之术,还白费那心思养什么鹅?”
“阿姊,不是这样的,这鹅……”
李同想要辩解一声。
“啪!”
李慕却是不耐烦地一拍桌子,喝道,“怎么?你又想跟我拧着干?”
李同看到坐在上头的阿姊,正冷眸凛然地盯着自己,当下心里就是一慌,嗫嚅道,“小弟不敢。”
“那就最好不过。”
李慕看到李同那一副畏缩的模样,心里叹了一口气,放缓了语气说道,“我这也是为你好。你是我的亲阿弟,我如何会害了你?”
“待你能真正学出来,真正立下功劳,我自会去向冯郎君求个情,若是能从了仕途,那是最好不过。到时候你在族里说话,也能硬气起来,谁还敢小瞧你?”
李同低头做驯服状,“小弟谢过阿姊。”
“你是我亲阿弟,你不帮你还能帮谁?”李慕摆摆手,“我们之间,何须说谢?这本子你且好好先看着,莫要随意传出去。”
“小弟明白。”
送走了李慕这后,李同回到养鹅的院子,看着院子里正昂首迈步走来走去,不时伸脖叫唤两声的鹅,眼中露出心痛之色。
与此同时,原本正在汉水边上巡视的黄崇回到了县里,换下沾满泥巴的靴子,人刚走进厅堂,便大声叫道,“信厚,可是兄长从锦城传来了什么好消息?”
早就在厅堂等着的李球笑道,“意致莫急,先喝口热汤再说。”
“如何不急?兄长在南中那里得了好大的名声,我们却只能在南乡眼巴巴地看着,难不成你当真不急?”
黄崇坐下后,急吼吼地说道。
李球比黄崇年长一些,所以也显得稳重一些,闻言指了指黄崇,笑道,“我还当真是不急。先说说汉水的情况吧,今年水情如何?”
说着,从桌上拿起一封书信递了过去。
“这年头还当真是奇怪了,这一年比一年冷。前年河里还没结冰,今年就发现上头有河道堵上了。我去那里看了一下,那河水两边竟然都有冰碴子。”
“不过幸好这两年疏通了不少地方,又让人多注意河汛,所以倒没造成什么不便。”
黄崇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信封。
“那就好。”
李球听了这话,点点头,“兄长曾说过,大汉这些年,总是一年比一年冷,看来确实如此。”
黄崇却是专注地看起书信来,过了一会,脸上露出喜色,抬头看了看李球,“兄长欲让我回锦城了!”
“是啊,所以我才说我不着急,反正我又不能回去。”
李球摊了摊手。
“带兵?十五日内到?”
哪知看到后面,黄崇又是一声惊呼,“那不得日行八十里?”
李球点头,“南乡至锦城,算起来约有一千二百里,日行八十里,差不多刚好。”
黄崇抬起头,神色凝重,欲言又止。
李球知其意,又把桌上的一份公文递了过去,“这是丞相府的公文,同时还有一份行军通关公文。所以你要担心的不是锦城那边出了什么问题,而是担心你能不能按时到达才是。”
黄崇一看,这才放下心来,笑道,“若是在别处,我自然担心。但对于南乡的士卒来说,却并非不能之事。”
“这一年多来,我皆是按兄长的安排,让那些士卒每季皆有一个月的外出行军,如今日行六十里而无人落队,尝试一下八十里,想来应该可以。”
黄崇自信地说道,然后又叹服一声,“兵法云,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兄长所遗的操典之法,却能使士卒急行六十里而皆至,确实大是有妙用。”
说到这里,他又有些疑惑,“却不知兄长为何要做出这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