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雪中送炭
四座大营位于武亭川河流东岸,而西岸是狩猎区,分布着大片森林和草场,河上搭建了五座临时浮桥,不过现在还不准过去,河边有士兵站岗。
程昌胤用马鞭指着对岸道:“明天开始,是三天适应期,大家可以去河西行猎,第四天是正式行猎比赛,不过前三天打到的猎物也可以记分,希望咱们能到打一个大家伙。”
“后面几天呢?”李邺又问道。
“第五天、第六天和第七天有各种活动,第八天返程。”
“各种活动还是指打猎吗?”李邺笑问道。
程昌胤笑得十分诡异,“老弟,你想得太简单了,春狩是什么?是年轻男子的比武大赛,是官宦子弟相亲大会,是高官权贵们的利益交易大会,家家户户都满载着期望而来,可不是所谓的春季狩猎哦!”
李邺对以上三项的期望都不大,他现在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自己晚上去哪里练功?
河边都站满了士兵,根本没法训练,难道要他去三十里外的渭河?
………
入夜,士兵们点燃了数百堆小篝火,篝火上滋滋地烤着羊肉,所有人都围着篝火谈笑风生。
程家连通丫鬟侍女一起,一共有二十人左右,还有另外两家关系好的官员也一起围着在篝火前喝茶吃羊肉。
此时天已经黑尽,距离一更时分已不到半个时辰,李邺愁眉苦脸地啃着羊肉,一点滋味都没有。
他到现在还是一筹莫展,不知道今晚该去哪里练习?
这时,程小娇跑过来,用手指戳戳他肩膀,捂嘴偷笑道:“那边有个小姐姐找你!”
李邺一回头,只见数十步外的火光暗处,站着一个高挑苗条的身影。
李邺略一凝神,立刻想起她是谁了,朱雀,她怎么也来了。
他连忙起身走过去,抱拳道:“朱雀姑娘,你怎么……”
朱雀不等他说完,便命令道:“拿着伱的马球杆和药跟我走!”
李邺立刻反应过来,顿时大喜,飞奔回大帐取了球杆和药丸。
跟随朱雀向南面走去,李邺快走几步,跟她身边笑道:“朱雀姐姐怎么会知道我找不到地方练习?”
朱雀停住脚步,对李邺冷冷道:“希望你明白三件事,第一,不是我想到的,是我师父想到的;第二,我不想带你去,但没办法,师命不可违;第三,你不要叫我姐姐,我和你不熟;第四……”
“你刚刚说只有三件事!”
朱雀狠狠瞪了他一眼,加快了速度,李邺连忙跟上她,“朱雀姑娘,上次……”
“我给你说过,你的废话太多!”
“好吧!”李邺只得闭嘴了。
朱雀瞥了他一眼,“你刚刚说上次什么?”
李邺挠挠头道:“上次进宫多亏你带路,我应该和你打个招呼再走,有点失礼!”
朱雀哼了一声,“不用了,下次要懂点礼貌,我是你的长辈,记住了吗?”
李邺笑嘻嘻道:“莫非你是想让我改口叫朱雀大婶?”
“滚!”
两人穿过一座大帐,忽然人影一闪,从大帐旁出来一个瘦高男子,李邺一眼认出他的身影,没错,就是猎鹰!
刚才他感觉后面有人跟着,十有八九就是这个混蛋。
“师妹,这是去哪里?”猎鹰含笑从阴影里走出来。
李邺终于看到了猎鹰的真实模样,他身材和自己差不多高,但没有自己强壮,皮肤白皙,相貌英俊。
不过他经不起细看,如果细看,就会发现他嘴唇很薄,鼻子稍小,眼珠小,眼白多,多少显得有些刻薄,尤其他的眼睛俗称三白眼,破坏了他的整体形象。
朱雀后退一步,恼火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这么晚了,我怕师妹不安全!”
说完,猎鹰瞥了一眼李邺,眼中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嫉恨一闪而过,他假惺惺问道:“这位是?”
李邺没好气道:“你不会连我都不认识了吧!”
“哦!原来是飞鲨,我倒是第一次看见飞鲨老弟的真实相貌。”
“彼此彼此!”
李邺心中一动,他还从未见过朱雀长什么样子,她总是带个面具,大街上也是一样,从不管别人的异样目光。
猎鹰干笑一声,“这么晚了,不知二位去哪里?”
“我们去哪里和你有什么关系?你管得宽!”朱雀怒道。
猎鹰眼中闪过一丝恼火,依旧柔声道:“我当然要管,你是我师妹,晚上不安全,万一”
朱雀从腰间拔出软剑,冷冷道:“姓武的,我警告你,你再敢跟着我,就别怪我长剑无眼!”
猎鹰见朱雀真的动怒了,只得悻悻道:“既然你不领情,我何必多事?”
他往旁边一闪,拉长了脸。
朱雀快速前行,李邺连忙跟上,猎鹰见他们稍微走远,又悄悄跟了上去。
“师姐,他好像还跟着我们!”李邺小声道。
朱雀哼了一声,“他马上就要撞墙了!”
最南面有一千多骑兵放哨,守卫严密,手执弓弩,一旦有人硬闯,格杀勿论。
朱雀举起两块牌子,指指身后的李邺,为首将领看了一眼牌子,一挥手,士兵们闪开一条路,朱雀和李邺过去了。
不多时,猎鹰奔了过来,却被士兵们拦住了。
为首将领冷冷道:“天子金牌和天机牌可以过去,硬闯者格杀勿论!”
天机牌是飞龙和烈凤的牌子,一共只有五块,都在烈凤手中。
猎鹰过不去了,只得眼睁睁望着两人身影消失在黑暗之中。
他捏紧了拳头,咬紧牙关道:“贱人,你等着瞧!”
无奈,他只得恼怒万分地转身回去了。
朱雀带着李邺一路向南,再没有看见任何人,她来到了一段河流前,把一块牌子递给李邺,“等会儿凭这块牌子回去,以后晚上过来,有它便可通行!”
李邺躬身行礼,“谢谢朱雀姐姐!”
“喜欢叫姐姐就随你吧!你自己当心。”
说完,朱雀转身便疾奔而去,迅速消失在黑夜之中,李邺见她绕了个圈子,并非原路返回,他也一颗心放下。
他脱掉外衣,只穿一条内裤,把衣服和药丸藏在一块大石下,这才滑入水中,一头扎进了河底。
水下冰彻刺骨,河底都是水草,水流湍急,李邺逆流劈剑,阻力更大,仿佛糖浆黏在球杆上,使他愈加吃力。
但是今天又有了一种微妙的变化。
他开始体会到了水流的细微之处,一道道水流仿佛亿万条丝线,每一条丝线的方向都不一样,轨迹不一样,他敏锐地捕捉每一条细细水流的变化,手中铁木杆仿佛重愈千斤,但木杆上每一道水流都是那些清晰。
李邺若有顿悟,他开始领悟到了什么叫做刚猛和精细的并存,什么叫做用千斤之针绣花!
回到大帐,众人已经睡了,大营一片寂静,李邺摸进大帐,有人低声喝问道:“谁?”
是程昌胤的声音。
“是我!”李邺爬上自床铺,“我去练武了!”
“哦!早点休息吧!明天天一亮咱们就要出发。”
程昌胤是聪明人,他知道各家的练武都有秘密,不好多问。
李邺倒头睡下,含糊说了一句,便沉沉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