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男主极品亲娘(三十)求订阅啦
“她倒是一片好心,可怜季三郎一家,这才请季三郎的娘子给家里洗衣服。”
万娘子对顾倾城虽然有点儿恨铁不成钢,但她的评价还算公允。
“但,好心也要用对地方!”
万娘子说到这里,就是在教导女儿了,“季三郎和他娘子都是愚孝的人,就算帮了他们,好处也落不到他们身上。”
就像这一次,顾氏请季三娘子来家里洗衣服,每盆衣服给五文钱。
高于市价,这是妥妥的想要照顾。
然而,季三娘子早就被婆母辖制住了,得了钱,都不用婆母开口,她就会乖乖上交。
他们三房,在季家还是过得最差的一个房头。
三个孩子,全都饿得面黄肌瘦。
要知道,季家并不缺钱,大房、二房和四房的儿子都在书院读书。
最小的五房,儿子还小,不到上学的年纪。
否则,这家的孩子也会去读书。
唯有三房的季四郎,十岁了,看着也不是个蠢笨的,却被季老头儿送去书铺当学徒。
每天跟黑漆漆的油墨打交道,好好一个孩子,也变得黑乎乎的。
本该柔嫩的双手粗糙、干裂,指甲缝里全都是污渍,洗都洗不干净。
万娘子自己也是做母亲的,知道为人父母者,难免会偏心。
比如她,三个儿女中,也是更看重长子、更心疼女儿。
小儿子自然而然的被她忽略了几分。
但,万娘子也只是稍稍疏忽,却从未真的两样对待。
似季家这般,已经不是偏心了,根本就是不把三儿子一家当人看啊。
书院后街的新老住户们,都可怜季三郎一家,起初也都帮衬过。
可季家那对老货都不是好东西啊。
他们看到别人帮衬自家三儿子,不说羞愧,反而变本加厉的对待季三郎一家。
他们的意思也明白:你们不是觉得我家三郎可怜嘛,我还可以让他更可怜,你们索性就更大方些呗!
季老头儿两口子,居然故意的加倍的磋磨季三郎一家,以便“勒索”那些看不过眼的邻居们。
“有这样黑心烂肝的老人,咱们这些做邻居的反倒不好帮衬了。”
因为这样一来,不是真的帮人,而是在“助纣为虐”。
万娘子一脸愤然中带着无奈,缓缓说道,“不帮,还能让他们的日子不至于更凄惨。”
郑晚君听了母亲的话,认真点头。
她也是这么想的。
就像后世那些缺胳膊少腿的乞丐,大家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
给了他们钱,其实也是在助长某些坏人的气焰。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当某个行业没有了盈利,自然而然就不会有那么多被残害的无辜人。
“与其高价雇佣季三娘子,还不如偷偷照顾一下她的三个孩子呢。”
“唉,就算是那几个孩子,也不能太过照顾!”
“以前他们还能在季家吃上几口饭,可自从季老头儿知道邻居们会给吃食,这个老货,干脆就不让三个孩子吃一口东西了。”
提到那三个孩子,万娘子更是一脸的怜悯。
最小的才三岁呢,那胳膊腿儿,瘦得跟麻杆儿似的。
顶着一个大大的脑袋,看着就让人心惊。
季三郎愚孝,季三娘子没有主见,他们都是大人了,吃苦受累都活该!
可孩子呢,他们又有什么错?
他们根本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啊。
郑晚君听了母亲的话,忍不住在心底叹息着。
她除了讨厌妈宝男,也极度厌恶愚孝男。
哼,自己孝顺就自己去,把命还给你爹娘也随便。
为什么要拉上妻子、拖累儿女?
这种人啊,说穿了也是极度自私,把妻儿当成了自己的所有物!
万娘子说完了季家的种种极品故事,又把话题扯回到顾倾城身上——
“顾娘子心软,不但高价请季三娘子来做事,还会给她一些吃食。”
“可惜啊,她根本不知道,她给季三娘子的点心、窝头,根本就进不到季三娘子以及她的孩子们的嘴里。”
“还有那两个孩子,一到饭点儿,就被季老太赶到赵家门外。”
孩子们被打得身上一块紫一块青的,又饿又疼,哇哇直哭。
顾倾城不但要让他们吃饱,还有多给一些让他们带回季家。
否则,又是一顿毒打!
一想到每天都发生的惨剧,万娘子忍不住直摇头。
郑晚君则一脸恍然,“我说呢,每天总能听到隐隐的哭声。”
原来是顾氏招惹来的。
她这样,根本就帮不到季三郎一家,反倒让他们承受更多的苦难!
万娘子和郑晚君母女俩,理智又清醒,忍不住的齐齐摇头。
郑晚君甚至在想,如果她是季三郎的三个孩子,她对顾氏的感觉一定很复杂:感激,又怨恨!
……
季小四,也就是季三郎的长子,却没有像郑晚君推测的那般,对帮助自己的顾倾城生出了怨怼。
相反,他很感激!
因为虐待他们的从来都不是顾娘子。
而顾娘子的好心,也确确实实帮到了他和弟妹们。
每次看到顾娘子那美美的、柔柔的模样,感受到她的心疼与怜悯,在书铺被当成牛马使用的季小四就满心感动。
还有顾娘子偷偷塞给他的馒头、点心,也让他心里都仿佛被塞满了。
更重要的,还是顾娘子点醒了他——
“去书铺做学徒,其实也不坏,好歹能学一门手艺。”
“老话说,荒年饿不死手艺人,有了手艺,就有了吃饭的本钱。”
“……我家夫君,也是不被父母疼爱,小小年纪就一个人出来闯荡。”
“那时啊,他在药铺给人当学徒,人家掌柜的、坐堂大夫都提防着,根本不会教给他真本事。”
“但,我家夫君聪明啊,人家不教,他就偷着学。”
“为了偷学本事,他给坐堂大夫端茶送水、捶腰捶背,洗脚、倒夜壶……”
“吃的最少,干的最多,三年的时间里,我夫君学会了辨认药材、炮制药材,还学会了诊脉,和几个简单的药方。”
顾倾城对季小四说话的时候,好看的杏眼里闪现出了回忆。
精致的面容上,更有着无尽的骄傲。
“我家夫君硬是靠着偷学,学到了真本事。”
“回到老家,当了个赤脚大夫,看病、卖药,凭借自己置办齐了偌大的家业。”
顾倾城回忆过往的时候,还不忘用眼角的余光扫了季小四一记。
发现这孩子脸虽然被油墨熏得黑乎乎的,一双眼睛却格外明亮。
尤其是听到了赵国栋的逆袭故事,小小的少年,胸脯都挺了起来。
顾倾城心底微微叹息,倒是个好孩子。
即使如此,那就再提点他一句吧——
“哦,对了,我家夫君还靠着药柜上的药名儿,学会了识字哟。”
“识了字,就能看懂书,而读了书,就能明白更多的道理!”
“我家夫君可是赵家庄极少数的读书识字的人,他知道了读书的好处,这才从小就供大郎读书!”
书铺里,最多的就是书!
季小四是在后面印书作坊干活的小学徒,接触不到书,却整日跟雕版作伴。
只要想学,他总能学到。
顾倾城觉得,自己已经提点得够多了。
季小四是继续当个印书匠人,还是能够由此而走上另外一条路,就只能靠自己了!
听顾倾城说到了赵青云,季小四的眼睛愈发明亮了。
赵青云虽然刚刚搬来,但在书院后街,早已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年纪小,天资聪慧!
过目不忘,过耳成诵,简直就是话本子里才会有的神童、文曲星。
而就是这样优秀的赵青云,他的父亲也曾经是个学徒。
若没有他父亲的努力奋进,估计都没有现在的赵青云。
季小四的胸中陡然生出了豪气。
他用力握紧黑漆漆的小拳头,都是学徒,赵青云的父亲能够偷学到本事,我为什么不能?
我这辈子或许比不上赵青云,但我可以培养我儿子啊。
再者,我才十岁,未必就不能成就一番事业。
“谢谢您,顾娘子!”
季小四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他知道,顾娘子对他说这些,是在提点他,是在教导他。
顾娘子,果然人美心善。
旁人都说顾娘子软弱、糊涂,不能为儿子们遮风挡雨,是个失职的母亲。
季小四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顾娘子比自己的亲娘好太多。
同样都是软弱、立不起来的女人,顾娘子却愿意听儿子的话,而他娘呢,则根本就说不通道理!
眼底闪过一抹哀伤,很快季小四又打点起精神。
将顾娘子给他的一个馒头藏好,他就挺起小身板,大步朝着书铺的方向而去。
“阿婶,他们都说您这样做,并不能真的帮到季三郎一家!”
目送季小四离开,顾倾城正准备转身回去,西侧却传来一记细小的声音。
都不用扭头去看,顾倾城便知道是谁。
西侧邻居的那个“小孙女”,姓韩,乳名娇娇。
如果只听名字,大家都会以为,这孩子的父母应该非常疼爱她。
否则,也不会给她取一个“娇娇”的小名。
但,看到韩娇娇的模样,再跟她有了相处,就会知道:她的父母,似乎并不爱她。
不能说双方吧,至少有一方是不爱的。
而另一方也严重失职。
好好一个孩子,硬是怯懦、胆小,自卑、敏感。
明明“祖母”是个颇有气势的人,“孙女儿”却这般畏手畏脚,一身的小家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