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手枪
雷越不是军迷,但因为玩过不少射击游戏,多少懂得一点枪械,然而这把手枪的型号,他实在认不出来。
枪管、套筒、握把、扳机,所有的线条都十分硬朗。
有点像沙漠之鹰,却比沙漠之鹰更加重型,看上去每个零件都铸造得完美如艺术品,泛映着金属的冷光。
当下,雷越拿出手机想要上网查一查,可是转念一想,不行。
如果警方有技术排查福榕村这一带网络用户的上网浏览情况,而自己这个IP就在这个时间点上网查枪械信息,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刑,我得小心点。”雷越放弃了这个举动,目光再次看向手枪。
“它是怎么从一把霰弹枪变成手枪的……”
是枪有什么变形装置吗?雷越一番摸索,却没有这方面的发现。
而且从体积而言,那把霰弹枪和这把手枪互相转换,这在他的认知里是不可能的。
“除非,这是我不了解的可变形新材料……”
雷越知道枪械的金属材料一般是不锈钢,或者铝合金,而这把枪的手感似乎都不像。
但毕竟是第一次亲手碰枪,他并不清楚其它枪的手感是怎么样的,所以无法得出结论。
“看看弹匣吧。”他屏住了气息,右手拇指按下枪身的弹匣解脱钮,咔哒一声,左手慢慢地把弹匣拉了出来。
只见弹匣同样是一半黑色一半银色,而两侧是半透明的,可见里面还有着三颗黄铜色的子弹。
看到那些子弹的第一眼,雷越心头就猛地一跳,作为非转轮手枪,这子弹口径好像也太大了吧?
手枪主要有三种,转轮手枪、自动手枪——半自动,按一次扳机只发射一颗子弹、冲锋手枪——全自动,按住扳机能清空弹匣。
自动手枪受到握把的制约,子弹口径不会太大,这样整把枪的大小也才会适合随身携带。
因为他特别喜欢沙漠之鹰,以前有查过,对沙漠之鹰的相关情况知道得多点。
以“点50沙漠之鹰”这种最重型的沙漠之鹰来说,用的是.50AE子弹……他苦想了一会,隐约记得子弹尺寸好像是12.7×33mm。
那已经是世界上威力最大的自动手枪了!
而眼前的这三颗子弹……
“呼。”雷越小心地卸下了其中一颗子弹,去书桌边找了把尺子细细地量度,结果为弹头直径16-17mm,整长36mm。
他顿时敛住了双目。
果然,这个口径也意味着,这是一把大威力手枪,比沙漠之鹰还要凶悍。
恐怕在这种子弹面前,普通的防弹衣都是白搭,绝对会被击穿的,就算击不穿,子弹的能量可能也足够把人的内脏甚至骨头给震碎。
但是,枪的口径不是越大就越好,特别是手枪。
即使对于久经训练的军人,那些大口径转轮手枪都没什么实用价值,就连点50沙漠之鹰也是不适合任何战术和自卫用途。
那些手枪只适合在狩猎的时候定点打上一发猛的,吓吓野兽而已。
原因很简单,枪重以及后坐力。
“我记得点50沙漠之鹰光是空枪就有2kg重,所以被戏称为是一把铁锤,这种重量是不适合日常携带和握举的,体力消耗会非常大。”
雷越望着旁边的手枪,心里嘀咕:“但这把枪好像没那么重……”
为了搞清楚这问题,他去睡床底下翻找出一个电子秤,把手枪、弹匣和子弹都放上去秤量,只见电子秤的小屏幕显示:
“还不到两斤!这只是常规手枪的重量,怪不得刚才放在衣袋里走了一路,也没感觉有什么异样。”
雷越挑起眉头,它的材料果然不简单,这么大口径的一把枪竟然造得这么轻。
但这不一定是好事,因为枪身重量可以帮助持枪人控制后坐力,不然开一枪直接起飞。
而这把枪,只有0.9kg,是方便携带了,可是……
“口径越大,后坐力越大;重量越小,后坐力越大。
“以它这样的口径和重量,一发子弹的枪口动能有多少焦耳?会不会让枪炸膛,又会带来多大的后坐力?
“要想稳定地使用这把枪,持枪人的腕力与臂力都得非常强才行,不然就等着脱臼、摔倒甚至骨折吧……”
想到这,雷越不由得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双手,魁梧算不上,但肌肉是有的,只是显然还驾驭不住这把枪。
他沉吟着把子弹装回去弹匣,再拿尺子量度了下,整个弹匣的容量是七发。
霰弹和手枪弹是不同的,弹药应该也有过某种等量转换吧。
这种弹药要怎么补充呢?现在只剩下三发了,是之前枪是霰弹枪形态的时候打掉了一些吗,是不是射向了“开膛手杰克”?
雷越一边思索这些疑惑,一边把弹匣装回手枪,咔哒。
外面的暴雨正在加剧,卧室的灯光还明亮,他最终还是望向手枪握把护板中间的、握枪时手掌会遮着的那个标志。
红色的三同心倒三角形,如同是一个血淋淋的伤口。
“真不知道这把枪都经历了些什么,以前的枪主又经历了些什么……”
雷越抬着手指摩挲枪身,光滑的地方光滑如镜,而标志所在的握把护板有着极为微细的颗粒感,都十分冰冷。
他对标志进行了一番细致的摸索,却没什么发现,枪没有再次变形,好像只是把普通的大口径自动手枪,但他知道它不是。
大概是自己还没有力量、也不懂得怎么启动它。
“不过,有一说一,这把枪真漂亮。”雷越轻声地说。
玩过那么多射击游戏,这应该是他见过最漂亮的一把手枪。
但是通过游戏、影视接触枪械,跟亲眼所见、亲手所握毕竟不同。
影视?雷越心头微动,瞬间已是想到许多与枪有关的电影经典场景与台词……
他虽然艺考落榜了,却不是没学过表演。
从小以来,婆婆为了支持他,总是花再多钱也要给他报那些专业正规的学习班,体验派、方法派、表现派……他都记不清上过多少表演课了。
所以在表演领域,雷越有着一定的基础,也是这样才敢去艺考的。
以前,他只拿过道具枪练戏,此时看着这把精致的手枪,表演瘾越发上来了。
小时候最早喜欢表演是为了好玩,长大后,这种好玩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他可以通过表演离开自己的生活,去体验不同人物的故事与人格。
所以,过去在无数难过的、孤独的、压力重重的时刻,他就投入表演中度过。
这时候,雷越微微地扯动烂脸,嘴角肌肉有点微颤,演起了《疤面煞星》里的一个经典场面。
有“疤面”之称的主角托尼,从一个街头小混混成了黑帮老大,但最终还是难逃毁灭的结局,疤面在自家豪宅中遭到敌人围攻,独自一人火拼到最后。
雷越从椅子站了起身,目视前方,仿佛看到眼前是满屋的警察,在抓捕他、围攻他。
他渐渐全情投入,把今天发生的事情都抛之脑后,渐渐露出那种被别人说可怖的疤面笑容,换上了疤面托尼的心境:
从第一次犯罪以来,这么多年,所有的喜与惊,全部的躁虑、忐忑、疑神疑鬼都转作了释然,受伤?坐牢?死局?
管它呢,都他妈来吧,我还没有倒下!
唰,雷越猛地抬起手枪,枪口对准了前方的警察们,轻蔑地说:“你们跟我的小伙伴打个招呼吧!”
在想象中,他连连地扣动扳机,手枪射出凶猛的焰火,与爆裂的枪声一同撕破前方,砰,砰,砰!
直至,自己也中了枪,然后浑身都被打烂,笑着骂着地结束一切……
雷越倒身在地板上,定格了好一会,才从表演状态中抽离回来,顿时不禁为这次演出感到欣喜,一边跳起身往卧室外走去,一边叫道:“婆婆,刚才我……!”
他的话声戛然而止,屋子里恢复一片寂静。
过去在家每次完成好的表演练习,他都会迫不及待地跟婆婆分享。
但今天发生的一切巨变都已经浮现心头,让他全然回归到这个生活中。
砰,砰,仿佛是枪响的声音传来,残旧窗台那边狂风吹进,玻璃窗又被吹开了,地板上的积水越来越多。
“……”雷越面无表情,拿着手枪缓步走到窗边,张目望去。
只见外面的雨势不见减弱,福榕村的灯光飘摇不定,夜风的呼啸像是鬼魅的号泣,而当中隐隐约约有着警车的鸣声。
“几点了?”他看了看手机,已经过了零点,踏入新的一天。
警方在忙着那宗命案吧……也快一个小时了,到现在还没有人找上门来,应该是第一时间没找着他了。
等长夜过去,就要继续忙婆婆的后事了。
“婆婆,你走之后,发生了很多事……”
雷越望着外面狂乱的夜雨,整理着心绪,轻声自语:
“婆婆你说得没错,‘小越啊,你不是什么疯子,只是有点与众不同。’那些医生都搞错了!我的与众不同说不定还是个优点呢。
“今晚已经清楚了,那只乌鸦不是幻觉,它是我的朋友,还带我去找到这把枪,这是挣破命运的机会吧。我真想你能知道这些……”
他破烂脸庞上的目光转动,望向手上这把大口径、大威力、可以变形的重型手枪。
挣破命运吗,有什么不可以?
这是个暗流涌动的世界,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随时会爆发而出,就在东州这里。
“拿着这枪,不管可能被抓、被杀还是怎么样,这个险我冒了。我得继续研究这把枪,弄清楚枪的秘密。”
雷越握紧手枪,心脏跃动得一阵比一阵更有力,“而且,说不定哪天我就会有需要用枪的时候,所以也得加强锻炼,练习怎么使用它。”
不过,这把枪显然有着惊人的力量,它很危险,不只是源于巨大的后坐力。
如果枪主掌握不住,只会被它震碎。
但是,这是我的枪,我可以控制它。
这是我的枪……雷越凝目看着手枪,越看,越感觉它像是他自己的本身。
一半黑色,一半银色,就像他的脸庞,一半烂脸,一半好脸。
而有什么危险的秘密,就隐藏在那个红色倒三角形标志中,比外面的暴风雨还要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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