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摇摇晃晃的人间
缺月挂疏桐,飘渺孤鸿影,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星城冬天的夜晚就是如此。
欧阳瑞坐在医务室外面的石阶上,背影看起来有些消瘦。
林辉在边上点了一根烟,随着他的呼吸,一点橘红色的光点在风中忽明忽灭。
窗格亮着的教学楼浮在遥远的暮色里。
篮球上,高高大大的男孩子挥汗如雨,时不时引起阵阵欢呼。
有亭亭玉立的女孩子在边沿看着,手里拿着水。
操场上亮着灯光,围着跑道夜跑的人,挽着闺蜜胳膊一起散步的人。
绿茵场上奔跑着的球队,响起的哨音。
纷纷扰扰的声音响成一片。
“奥黛丽·赫本真是我上一辈子的女朋友,我前世是一个欧洲的君主。”
“我没有骗人,说谎是要被割鼻子的,这是我前世定下的法律。”
唐福林神神叨叨的声音在医务室里响起。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欧阳瑞看着夜色下的校园,觉得现实有种强烈的失真感。
“我也很想知道。”
林辉吐出一口烟,声音有些干涩。
“给!”
公孙瑾拿着两罐冰可乐走了过来,递给了两人。
“谢了!”
“谢谢!”
林辉掐掉烟头,扔进垃圾桶,接过可乐后下意识地看了眼瓶身。
“哦,我的上帝啊。”
“又是该死的树莓味可乐。”
“哈哈哈哈!”
欧阳瑞笑着拉开拉环,仰起头咕咚地灌下半瓶。
公孙瑾只要去买可乐,必然会买树莓味。
林辉虽然嫌弃,但也欣然拉开了拉环,小口啜饮起来。
三人在外面聊着天,喝着可乐,偶尔也会笑一笑。
但笑完之后,又会变得很沉默,心里堵得慌。
晚上九点,唐福林的父母和姑爹来了学校,在医务室里和校领导沟通了一番。
大概内容是什么,公孙瑾没有仔细听。
无非就是感到同情和惋惜,并且说明责任不在学校。
公孙瑾看到那个木讷老实的男人,穿得皱巴巴的白衬衣,洗得褪色的西裤,还有掉了皮的皮鞋。
在校领导面前,唐福林的爸爸仍旧是唯唯诺诺,低着头,手无处安放,看向自己儿子时,眼底的光暗了下去。
唐福林的妈妈强势得多,在医务室里大吵大闹。
说自己儿子变成这样,学校脱离不了干系。
唐父拉着她的胳膊,让她不要激动,却被唐母一把推开,指着鼻子就骂他是个孬货、窝囊废。
儿子在学校都成了精神病,竟然连一个屁都不敢放。
然后就崩溃地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骂。
唐父没有话语权,从他入赘那一天开始,一直到现在,他唯一能彰显出自己地位的时候,就是在这个疯掉的儿子面前。
当别人提起唐家的男人的时候,会自动忽略掉唐父。
他不像个男人,而家里又不能没有男人撑腰。
所以唐母就找了妹妹的丈夫过来。
校领导最后给出的建议是休学,让她带唐福林回家休养,观察一段时间。
然后,这对苦命夫妻,就带着这个家庭培养出来的苦命孩子踏上了回家的路。
在走之前,平日里对唐福林照顾很多的姑爹对他说:“是不是要和这里所有人都断了联系,再不回来。”
“是的。”
唐福林点了点头。
“嗯,我明白了。”
他的姑爹回眸看了林辉、欧阳瑞、公孙瑾三人一眼。
那眼神很复杂。
愤怒是有的,怨恨也是有的。
只是脸上还堆着笑。
林辉有些不爽,想说些什么,但又欲言又止。
回了宿舍,一家人帮唐福林收拾行李。
公孙瑾买来了很多零食,将他的包包装的满满的。
唐福林的姑爹看着这一幕,嘴唇嗡动着,似乎想说些什么。
“他在学校总是吃不饱,到了晚上就会饿。”
“所以我习惯买一些零食放在宿舍,分给他。”
公孙瑾头也不抬地道。
姑爹愣了愣,然后看向自己侄子。
“给他买两件厚点的衣服吧,现在是冬天了。”
公孙瑾轻声说道。
唐父沉默着没说话,抱着儿子大学四年的书,手指在书本上摩挲着,发着呆。
唐母哭泣的声音也小了下来。
收拾好了行李,唐福林跟着爸爸妈妈,在众人的注目下朝着外面走去。
公孙瑾和欧阳瑞,还有林辉在后面送着他们。
唐福林身上穿着公孙瑾送的羊毛衫和羽绒服,乐呵呵地道:“这衣服穿起来真暖和啊。”
说着,他又回头看了自己的室友们一眼。
像孩子一样,笑得特别开心。
唐母又开始哭。
唐福林是她家的骄傲,村子里好不容易才出来的一个大学生。
他本可以游得很远,有一个很好的前程,偏偏在毕业的前夕沉了下去。
她熬了这么多年,就是盼着儿子大学出来赚钱,苦日子就到头了。
没想到,后面还有熬不完的苦。
月光下着的人间摇摇晃晃,唐福林的背影渐渐远去。
公孙瑾挥了挥手,他知道,也许,自己已经和他见完了人生中的最后一面。
唐福林仍旧笑着,离开的脚步很轻快。
在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正好看到一辆白色的宝马X6经过。
车窗摇下来的时候,能看到王雪彤的侧脸。
他站在原地,将那辆车看了许久。
姑爹问他在看什么,唐福林开心得像个孩子,他说:“这车真漂亮啊,我上辈子也有一辆。”
姑爹只是笑笑。
唐福林眺望着暮色中亮起的尾灯,那是她离开的方向。
这个时候,他站在她的后面的,希望那辆车停下来,又希望它不要停,继续往前。
他有好多话想对她说,但最终只是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踮起脚,努力地想要将她的背影维持在视线中。
城市的霓虹灯闪烁,街道上人来人往,唐福林站在路灯下走着。
他记得有一个似曾相识的夜晚,路灯的光照耀在她的侧脸。
她笑着对他说,“你真可爱”。
就是在那个瞬间,他的心仿佛打开了一个豁口。
幽闭的山谷豁然敞开,大风无休无止地刮了起来。
街边的音像店里,放着一首叫做《把悲伤留给自己》的歌。
是他最羡慕的室友,公孙瑾唱的。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既然你说,留不住伱。”
“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有一股匆匆旅人的风尘气。
但这股风尘气并不矫揉造作,也并不猥琐,只有一股斯人已去的寂寞和眷念。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从此以后,我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假装生命中没有你~”
“从此以后,我在这里,日夜等待你的消息。”
唐福林突然奔跑起来,长街上两侧的风景都变成快速流动的模糊光影。
“哎!福林!”
“儿子!”
唐父唐母,还有姑爹都大惊失色,放下手中的行李追赶上去。
唐福林跑得很快,大口喘着气,肺部像是要灼烧起来。
慢慢的,他在商务街停了下来。
呼吸带着钝痛,脸色潮红。
他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似乎是在回忆当时的触感。
无数次,为了去见她时,在夜里奔跑过后的触感。
他隐约知道,她那并不是他的花。
他只是途经了她的盛放。
但他不想承认这一点,依然怀揣着无谓的希望坚持着,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一根稻草。
和她的相识就像是一场虚幻的梦,没有实感。
但这场梦改变了他的生活。
“怎么了?”
姑爹追赶上来,关切地问道。
“我想吃橙子。”
唐福林指了指路边的一个水果摊,喃喃地道。
“好,给你买橙子。”
月色温柔如水。
再惨淡的现实,有了月光的笼罩,仿佛也能变得充满诗意。
……
看着唐福林空荡荡的床位,林辉和欧阳瑞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公孙瑾早就不在宿舍过夜了。
宿舍里,晚上只有两个人,怎么都有些寂寞。
林辉也愈发不喜欢宿舍里的气氛,索性抱着考研的书去了自习室,找易凯蒂。
自习室里亮着灯光,考研的书在桌上堆了厚厚的几摞。
易凯蒂伏在桌上,刷着往届考研的数学题。
看到她的那一刻,林辉突然感到很是安心。
“凯蒂。”
他在她身边坐下,伸手抱住了她。
“怎么了?”
易凯蒂神情微微一怔。
林辉抱她抱得很紧,双臂紧紧箍着她,他的身体还在颤抖,似乎有些害怕。
“我……我有些害怕。”
“害怕什么?”
易凯蒂有些不知所措,这还是她第一次从林辉身上感受到这种情绪。
“我室友疯了。”
林辉低语着,声音干涩。
“嗯,这个我也知道了。”
“是唐福林的事吧。”
唐福林投湖的时候被人拍下了,整个专业的人都有听说。
“嗯,原来人可以这么脆弱。”
“我很害怕,害怕自己会不会有一天,也会突然精神失常疯掉,变成那个样子。”
林辉的声音颤抖着,仍旧心有余悸。
“没事的。”
“别说傻话了。”
易凯蒂把手放在了他的背上,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轻轻拍了拍,安抚着他的情绪。
“你不会有事的。”
“乐观积极一些,不要总是接受消极情绪。”
“保持好的心态就不会有事的。”
她一边说,一边揽着林辉的头,轻轻抚摸着。
林辉在她面前展露自己脆弱的样子,真的不多见。
在易凯蒂温暖的怀抱里,林辉找到了些许安全感。
他将侧脸抵在她的胸膛,享受着她的安慰。
在他的认知中,总是寻求着他的安慰,冲他撒娇的女孩子。
竟然也会有一天,变成能让他信赖,能够去依靠的女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
林辉很喜欢她的拥抱,在易凯蒂身上,他真实地感受到了一种源自母性的光辉。
……
唐福林离开后,大家的生活没有任何改变。
同班上其他同学提起他的名字,他们可能还要费不少力气回想一下,谁叫唐福林。
大学同学的关系比较淡薄,即便快毕业了,班上还是会有很多人没说过一句话。
所以,大家对于唐福林,只是会在茶余饭后,找不到谈资的时候提起他。
聊起来的时候用的也是“那个投湖自杀的学生”,不知道他叫唐福林。
过一段时间就不会有人提,也不会有人记得。
公孙瑾也不怎么提他了。
周五的傍晚,他和往常一样,去学校接妹妹放学,苓子和梦梦也跟着一起。
两个馋嘴小姑娘一路走来就是各种吃吃吃。
羊肉串、麻辣烫、拉面、冰淇淋……
庄晓梦不让鱼鱼吃的,鱼鱼就会跑到公孙瑾身边,抱着他的胳膊撒娇。
没办法,公孙瑾偏偏就吃这一套,老老实实地跟在两个小吃货后面付钱。
所以,鱼鱼和姝儿都很喜欢他。
而且公孙瑾现在不太喜欢跟着庄晓梦和钟苓子一起逛街了。
因为她们进店试衣服要很久,跟着她们逛街很累。
所以他更愿意带着两个妹妹跟植物大战僵尸里的僵尸一样吃吃吃。
在经过玩具店的时候,公孙瑾和钟姝儿的脚步都很自然地慢了下来。
两人一大一小,都望着壁橱里展览的高达40厘米的S级恐龙变形金刚钢索,眼里满是喜欢。
“哥哥,我好喜欢这个。”
钟姝儿又抱上了公孙瑾的胳膊,眨了眨眼睛。
她的性格其实是不喜欢撒娇的,但是看看鱼鱼百试百灵之后,也抱上了公孙瑾的胳膊。
“哥哥也喜欢。”
公孙瑾淡淡笑着,进店买了钢索,还买了御天敌和天火擎天柱、漫威钢铁侠的人偶、eva的初号机手办、独角兽三号机菲尼克斯和飞翼改。
男孩们天生就对机械有着近乎偏执的迷恋。
和妹妹一起玩变形金刚,公孙瑾并不讨厌。
钟苓子买完东西回来后,看着妹妹抱着一个大大的变形金刚包装盒,笑得一脸开心。
然后鼓着腮,略微有些生气,瞪了妹妹一眼。
“又缠着哥哥给你买玩具了?”
“前两天不是才给你买吗?”
钟姝儿吐了吐舌头,躲在了公孙瑾背后。
“是我自己喜欢,我买给自己玩的。”
公孙瑾温柔地笑着。
“你怎么老是宠着她。”
“可不能把她惯坏了。”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嘟着嘴,颇有些埋怨。
女孩子们买东西总是很慢,接下来又陆续去了几家店,买了冬季要穿的羽绒服。
苓子给自己买的不多,都是给公孙瑾和妹妹在买。
姝儿长得很快,去年买的衣服,今年都有些小了,要换新的。
鱼鱼看着姝儿有了新衣服,便问庄晓梦,为什么不给自己买。
庄晓梦只是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说她前两年的衣服现在还穿得下,等她再长高点再买新衣服。
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晚,街头灯红酒绿,霓虹闪耀的彩光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好想吃火锅!”
鱼鱼看着街边冒着热气的小店,揉着腮,眼睛一眨不眨。
“行,今晚哥哥做火锅吃。”
公孙瑾牵着妹妹的手,一口答应下来。
“嘿嘿,最喜欢哥哥了!”
“你就知道吃,看看你脸上的肉吧,小肥妞。”
庄晓梦伸手捏了捏妹妹的腮帮子。
“肉多点也挺可爱的。”
公孙瑾笑了笑,正走着,鼻尖泛起了丝丝凉意。
他伸手摸了摸,能感受到一种清冷的气息,迅速消融在了指尖。
抬头望去,阑珊的灯光里,飘摇着满天起舞的白色粉尘。
“下雪了啊。”
在公孙瑾很小的时候,他觉得世界上所有的地方都会一起下雪。
一直到学了一句诗。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再到后来,从迅哥那里学到了“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再后来就明白,人世间是各自下雪的,各有各的晦暗与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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