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我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
“你都说喜欢我了,怎么不亲我一下呢?”
庄晓梦撩了撩头发,脸颊微醺,目光与他短暂的接触后,又迅速移开。
公孙瑾立刻会意,凑了过去。
两张脸缓缓贴近,能感受到对方扑打在脸上的轻柔鼻息。
少女的眼眸轻轻眨了眨,秋水潋滟。
就在公孙瑾贴近她的粉嫩嘴唇时,庄晓梦眸中却是闪过一丝狡黠,快速往边上躲开。
“哼,不让你亲。”
她微微扬起小脸,略微有些傲娇。
“让我亲一下嘛。”
公孙瑾微微笑着,并不讨厌少女偶尔的俏皮。
“你求我啊。”
她将双手背在身后,笑意盈盈地看着他。
“我求伱了,让我亲一下。”
“就亲一下。”
公孙瑾双手合十,在她面前作了个揖。
“行吧,既然你都这样求我了,那我就勉为其难地让你亲一下。”
她坐在那儿,双腿并直,双手搭在腿上,交叠在一起,很有千金小姐的矜贵气质。
公孙瑾坐在她身旁,微微凑过去,在她脸颊上点了一下。
月光皎洁,照耀在两人的脸上。
从远方吹来的风撩开她的头发,美艳不可方物。
高架桥上,车流人来人往。
悠远的夜空和辽阔的江面在很远的地方连在一起,水天一色。
庄晓梦轻轻抿了抿嘴唇,又望向公孙瑾,她是想让公孙瑾吻她的唇。
但是少女的矜贵,又让她有些放不下身段。
“怎么了?”
公孙瑾托着腮,微微笑着。
“再亲我一次。”
她盯着公孙瑾的眼睛,目光灼灼。
“求我啊。”
公孙瑾学着她的语气回应道。
“哼,这可是你占便宜的事,还想让我求你?”
庄晓梦瞪大了美眸,撅起小嘴,微微有些气恼。
“好好好,是我占便宜。”
“可是你不也很是享受吗?”
公孙瑾笑着道。
每次他凑过去,将要和她接吻的时候,他准能看到少女脸上浮现出的期待,还有动人的娇羞。
亲吻的时候,梦梦也比他更加主动,更加热烈。
“你亲不亲?”
她嘟着嘴,用小手打了公孙瑾的胳膊一下。
那温温软软的语气,即便是胁迫,听起来也像是撒娇。
“好好好,亲。”
公孙瑾伸手捧着她的脸,轻轻摩挲了一番。
少女的脸颊很是柔软,瓷白色的肌肤摸起来泛起微微的凉意,像是撒下了几缕月光。
粉嫩的唇瓣泛起温润的光泽,像带着露水的花瓣。
公孙瑾贴近过去,吻了她。
很甘甜的味道,像是柔嫩的荔枝。
“唔~”
庄晓梦伸手揽住公孙瑾的脖颈,主动扑了过来。
少女的芳香抱了满怀,她的呼吸变得灼热,扑打在公孙瑾的脸上,眸中盈满了水波如一汪清泉。
清冽的泉水中,满是公孙瑾的倒影。
“在外面被人看到了就不好了,回车上吧。”
公孙瑾说吧,伸手揽住庄晓梦的腿弯,一手扶着她的背,准备将她抱了起来。
感受着手心处的温润,他情不自禁地笑了笑。
“能帮我弄干净吗?”
公孙瑾将手掌凑到了她面前。
“哼~”
庄晓梦娇嗔一声,微微有些羞恼。
随后,她又伸出小舌,像小猫喝水一样,在他的掌心轻轻舔了起来。
这个动作,虽然不是很雅致,有些破坏她矜贵小姐的气质,但又很是可爱。
公孙瑾将她抱起,朝着车走去。
庄晓梦伸手搭在他的脖颈上,继续凑过去亲吻他。
大奔的空间很足,这是公孙瑾喜欢大奔的重要原因。
拉开后备箱,将后排的座椅放平,后面的空间就显得异常宽敞。
关上门,将车窗摇了上来。
庄晓梦依偎在他怀里,一双柔软的玉臂紧紧箍着公孙瑾的脖颈,像是黏人的小猫。
夜色之中,又下起了雨。
所有的喧嚣都被淹没在了雨夜里。
江岸边的一朵红色的小花,被雨点打落。
飘在了江面,随着水流飘向远方。
绚丽的霓虹灯,在雨夜里呈现出氤氲的光晕。
良久,两人躺在大奔宽敞的后座。
庄晓梦依偎在公孙瑾的怀里,像是喝醉了酒一样,脸颊泛起丝丝红晕。
公孙瑾将自己的外套盖在她的身上,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
“唱歌给我听。”
她将侧脸埋在公孙瑾的胸膛,轻轻磨蹭了一番。
“好。”
公孙瑾轻轻咳了咳,润了下嗓子,然后缓缓唱了起来。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
温柔的歌声在飘摇的雨夜里响起。
车外面的世界,黑暗、寒冷、孤寂。
车里的世界仿佛与世隔绝,空调吹着舒适的风,亮着让人心安的灯光,还有温暖的歌声。
“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公孙瑾浅浅唱着,垂眸望向怀中的少女。
公孙瑾眨巴着眼睛,困扰了她好几年的问题,这时候才终于有了答案。
《月亮代表我的心》,邓丽君的经典情歌。
有很多年轻人不怎么听邓丽君歌,但一定都知道这个人。
这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也是,很多人都不会刻意去听。
但只要有人跟你说起这首歌,你就会很自然地唱出第一句“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这首歌朗朗上口,基本上是个中国人都会唱两句。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不移,我的爱不变。”
“月亮代表我的心。”
公孙瑾轻抚着庄晓梦的头发,回顾着自己和她的初识到如今。
也许,从开学那一天领军训服的时候,在人群中的惊鸿一瞥。
两个人的缘分就开始了,注定要走在一起。
看着她的眼睛,为她唱《你的眼神》的时候,她笑得很美。
那一瞬间,应该是公孙瑾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的心动。
“轻轻的一个吻,已经打动我的心。”
“深深的一段情,叫我思念到如今。”
唱到这里的时候,庄晓梦又在他侧脸上蜻蜓点水般的啄了一口。
《月亮代表我的心》,要说这首歌好在哪里,很多人都是说不出理由的。
没有精妙绝伦的编曲,没有惊世骇俗的歌词,也没有高超花哨的唱腔。
唱这首歌也不需要太多技巧,只要倾注感情就好。
但即便如此,它也能够引起不同层次的人的共鸣,让听众仿佛经受了一遍情感的洗涤和净化。
虽然是一首情歌,但歌词却没有半分庸俗、没有功利、没有私欲。
天上的一轮明月,代表的就是“至纯、至善、至美”的意境。
很简单的一句“月亮代表我的心”,就道出了“爱无须修饰”的真意。
“这才是你真正想要为我写的歌,是不是?”
庄晓梦看着他的眼睛,笑靥如花。
“是。”
公孙瑾没有否认。
“这首歌,其实在很久以前就写好了。”
“一直想唱给你听。”
“很久以前,是指多久?”
庄晓梦追问道。
“写完《月亮惹的祸》之后。”
“那为什么让我等了这么久呢?”
庄晓梦闻言,微微咬着银牙,一脸幽怨。
“因为树上的果子要等熟了才能落地,月亮到了十五才会圆满。”
公孙瑾伸手掐了掐她脸颊上的肉。
“哼~”
她又扑上来,在公孙瑾的肩上,轻轻咬了一小口。
相互依偎着,温存了好一会儿。
两人这才穿好衣服,踏上归家的旅程。
雨夜里,大奔驶向高架桥。
雨刷将清冽的雨花拨开,露出前方一眼望不到头的道路。
温暖的车灯在夜色中亮着,温情脉脉。
……
在来到德国之前,林辉对这里有不少憧憬,来了以后才发现德国是个scheie。
出了机场,手机就没信号。
习惯了国内到处都是基站,不管走到哪都有信号的生活,他在这里很不适应。
作为一名海德堡大学哲学专业的留学生,他很清楚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林辉的留学生室友,除了一个华裔以外,剩下两个分别是印度人和英国人。
印度人来自婆罗门阶层,家里在孟买做珠宝生意,很有钱,待人也和善礼貌。
一个是英国人,戴着眼镜,穿着很讲究,看起来很绅士,家里是做奢侈品生意的。
几个室友聊天的时候,也会聊到英国菜。
印度人说英国菜很傻逼,炸鱼薯条难吃得要死。
英国人不乐意了,说他们英国人也不常吃炸鱼薯条,一般英国人也就一星期吃一次左右。
他们英国有很多高档餐厅,有非常美味的意大利菜和法国菜。
最后一个华裔同学是在德国出生的,个子高高瘦瘦,有些书卷气。
生活习惯和纯正的德国土著一样,口音也和海德堡当地的人没有任何区别。
也许因为都是华裔的缘故,林辉和他还挺聊得来。
室友告诉他,他的成长过程中一直伴随着排斥与歧视。
林辉能够理解,德国虽然外国人很多,但说到底依然是个非移民国家。
它有自己的文化圈子,非本民族的人想融入进去,还是很难的。
语言风俗都完全不同的移民,在这里生活自然会被排斥。
世上没有不排外的地方,有人的地方就会排外。
德国的物价在发达国家里不算高,肉类很便宜。
只是工资不算很高,还要面临高额的税收。
但是听当地人说,他们上班时间很短,下午四点半就下班的人比比皆是。
劳动者在这里能够享受到应有的保障,不会有人一边喊着“反了你了”,一边用棒球棍击打。
也没有人扎堆地往大学里挤,高中毕业后有过半的学生会去工厂做学徒学习技术。
大家尊重技术工人,不上大学也不会被人歧视。
在这里躺平生活还是挺好的,很安逸。
但是想奋斗,谋求一个更好的未来,这里不见得是一个很好的地方。
所以很多德国人也在往外移民,去福利更好的美国和瑞士。
林辉待了一段时间之后,也慢慢习惯了这里的生活节奏。
德国的香肠很好吃,而且价格还特别便宜。
炸猪排和烤肘子也很香,德国黑啤的味道也不错。
下课后,他就喜欢和几个室友在酒馆里小聚。
可惜娱乐活动比较匮乏,生活有些无聊。
唯一让林辉感到欣慰的是,这里风俗业是合法的。
这给他乏味的生活带来了不少乐趣。
里面有不少身材高挑,长相姣好的亚裔。
聊天的时候,林辉用德语试探着问道:“你是哪国人?”
“新加坡。”
林辉闻言,略微有些失望。
独自异国他乡无人识,这种孤独并不好受。
看见和自己相似的面孔,难免会有寒暄亲近的想法。
女孩的口音明显地带着东北的大碴子味,真的让他挺亲切的。
但她说自己是新加坡人,林辉又觉得没那么亲切了。
东北经济不景气,岗位少。
所以很多女孩子都会往外跑。
澳洲、东欧、日本……
风俗业准能看到一些亚裔的面孔。
有些是偷渡过去的,还有些是兼职的留学生。
林辉不会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评这些人的生活方式。
无论你讨厌也好,憎恶也罢。
这个世界就存在那儿,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喝完酒,快速完成交易。
林辉整理好衣服,拿上随身带着的书,准备出门。
女孩看了一眼他夹在腋下的书,书名是中文,《霍乱时期的爱情》。
带书来风俗街的客人是很少见的,未免有些奇怪。
“你是中国人吗?”
女孩用略带口音的普通话问道。
林辉没有回应,径直出了门。
最近天有些冷,天色阴沉,将要下雨。
他紧了紧衣领,又想起了以前,凯蒂会将他的手,疼爱地包在她的围巾里。
大街上行人很多,他和周围的人始终保持着距离,捂着自己的钱包,时刻警惕着。
德国治安不太好,小偷虽然没有巴黎那么多,但还是有的。
他来这儿买的山地自行车,不到一个星期就失踪了。
买票上了地铁,他看着陌生的人群,对易凯蒂的思念更甚。
他想试着给易凯蒂发个消息,却突然反应过来,地铁上是没有信号的。
德国人确实是喜欢在地铁上看书。
但这并不是因为公知说的德国人爱看书陶冶情操。
只是因为,地铁上没有信号。
林辉找了个地方坐下,又翻开了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
公孙瑾说他是个阿里萨式的人物。
林辉也希望易凯蒂会是他的费尔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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