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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钟苓子和公孙瑾的演唱会

作者:被拐走的鹿 字数:4538 更新:2023-09-06 17:25:38

第222章钟苓子和公孙瑾的演唱会

万众期待之中,钟苓子乘着升降机登场,全场响起欢呼,荧光棒摇曳着,在黑暗的环境里像是若隐若现的繁星。

“钟苓子,我爱你!”

“啊啊啊啊!”

耳畔满是热烈的欢呼与尖叫,钟姝儿耳朵被震得有些发麻。

“我姐现在这么受欢迎了啊。”

她捂着耳朵,有些感慨。

“钟苓子,我爱你。”

公孙瑾微微笑着,把手搭在嘴边,也大声呐喊起来。

人潮很大,也很拥挤,他即便竭尽全力去呐喊,也未必能让她听见自己的声音。

但他很久之前就答应过,钟苓子登台唱歌的时候,他要作为歌迷在台下呐喊。

“哥哥真肉麻。”

庄小鱼眯着眼,略显嫌弃地笑了笑。

钟姝儿也觉得肉麻,但是听到他对姐姐说我爱你,就是很开心,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站在台上,钟苓子微笑着挥手,和台下的观众打招呼。

巨大的多面液晶投屏将她的脸放大得很清楚。

不管哪个角落,都能看到她看着台下,目光不断游离,似乎是在寻找什么。

“公孙瑾在这里!”

台下有粉丝大喊,为她指出了公孙瑾的位置。

“谢谢!”

钟苓子眯着眼,轻轻笑了笑。

全世界都知道,她在演唱会上,会首先去找公孙瑾的位置。

她顺着声音看去,找到了公孙瑾坐在的位置。

摄影师的镜头也恰好移动到了这里,两人相视一笑。

“哦~”

两个人的歌迷又开始欢呼。

还有些热情的粉丝将写着“钟苓子,我爱伱”的灯牌递了过来。

“谢谢!”

公孙瑾道了谢,将灯牌高高举起。

和当初他参加《笙声不息》时,在台下的动作一样。

“谢谢!谢谢各位亲爱的歌迷。”

钟苓子挥了挥手。

“今天的第一首歌,起个温柔一点的开头。”

伴随着音乐响起,她浅浅唱了起来。

“书里总爱写到喜出望外的傍晚,骑的单车还有他和她的对谈。”

“女孩的白色衣裳男孩爱看她穿。”

她在唱这首歌的时候,目光始终温柔地注视着台下的公孙瑾。

台下的歌迷们摇着荧光棒,纷纷齐声合唱。

“好多桥段,好多都浪漫,好多人心酸,好聚好散。”

“好多天都看不完。”

公孙瑾看着台上的女孩子,知道第一首歌,是她在唱给自己听。

她今天穿的是一身黑色的晚礼服长裙,蓄了长发。

比起她刚出道时皮夹克,梨花烫波波头和烟熏妆的打扮,气质变得温婉成熟了许多。

少了一丝叛逆,也没有那么桀骜。

总得来说,她变得乖了,温婉且成熟。

以往因为装束讨厌她的人,也开始听她的歌,慢慢喜欢上了她。

就像这首歌,《慢慢喜欢你》。

“慢慢喜欢你,慢慢的亲密,慢慢聊自己,慢慢和你走在一起。”

“慢慢我想配合你,慢慢把我给你~”

“因为慢慢是个最好的原因。”

第一首歌落下尾声,欢呼声又开始高涨。

紧接着响起的,是辽辽远远的钟声,还有寂寥的雨声。

钟苓子出道时唱的第一首歌,《约定》。

有人说,这首《约定》,有无数人翻唱过。

钟苓子自己也唱过很多遍,live版本,一个比一个优秀,能看到唱功在不断进步。

但喜欢的,还是她唱的初版。

初版的唱歌还略显青涩,技巧没有现在高深。

但就是听着听着,会很想哭。

仿佛看到了这个女孩子挣扎着的人生。

钟苓子的过去和经历,早就被人发掘得一清二楚。

她和公孙瑾的初识,也充满了童话一般的故事感和宿命。

两个人顶着滂沱大雨,在垃圾桶中翻找着给妹妹治病的药,这一段经历感动了无数人。

她和公孙瑾骑着电动车在学校里送外卖的照片,在网上也广为流传。

尤其是她坐在公孙瑾的后座上笑的样子,真的很美。

这一张照片,让很多不相信爱情的人,又开始相信了爱情。

不论何时何地,只要这首歌的前奏响起,准会让人想起那一句“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很多人都是因为这一句歌词,喜欢了这首歌。

“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仍未忘相约看满天黄叶远飞。”

刘婷坐在台下微微笑着,听着台上的女孩唱歌,也听着身旁的男孩唱歌。

来听一次演唱会不容易,门票也不便宜,但两个人都专门请了假过来。

刘婷很喜欢钟苓子的歌,一直心心念念地,总想要来听一次。

欧阳瑞就想啊,一定要攒钱带她来一趟。

刘婷说站在场馆外面也可以听得很清楚。

但他却执拗地一定要带她进来。

他可能现在买不起几百万的房子,但两张演唱会的门票还是买得起的。

老同学公孙瑾也很欢迎,听说两人想来听演唱会,没有收他们钱,直接寄过去了门票。

但欧阳瑞却坚持付了门票钱。

理由是,这几年他白嫖了公孙瑾太多首歌。

没什么钱的时候,一直都在听盗版。

现在出来赚钱了,自然要补票。

公孙瑾只得欣然接受。

“真好啊。”

“回想起刚上大学的时候,再一对比现在,她的变化真大。”

看着台上的钟苓子,刘婷有些感慨。

开学的时候,她在走廊里碰见这个女孩子背着吉他,穿着皮夹克外套,拎着行李箱一个人走来的时候,就觉得她很神秘。

看人的眼神很淡漠,总是微微扬起脸,一脸桀骜,非常酷的一个女孩。

钟苓子在学校里不遭人喜欢,关于她的流言,她也有听过,也曾误解过她。

“嗯,她很幸运,能碰见公孙瑾。”

欧阳瑞微微颔首。

“接下来大家要听哪一首呢?”

钟苓子将麦克风对准了台下。

“开到荼靡!”

这是欢呼声最高的一首歌。

“好的,我知道了。”

伴奏响起了轻快的架子鼓和失真电吉他音。

这首歌对钟苓子来说意义非凡,是让她真正爆红起来的代表作。

在《笙声不息》的舞台上,一战成名。

很多人提起钟苓子,第一反应就是“开到荼靡”。

而且有意思的地方是,《三国》的作者“开到荼靡”已经被人扒了出来,正是公孙瑾。

起因是《三国》的影视改编权出售给了白金,还是公孙瑾亲自去谈的。

然后,经由白金的“内鬼”爆料,彻底引爆了舆论。

不少公孙瑾的歌迷们,还有《三国》的书迷,下巴都掉了一地。

“哈?老贼竟然是公孙瑾?”

“可恶啊!亏我那么喜欢他的歌,他竟然就是老贼!”

“本来很喜欢公孙瑾的,这下更喜欢公孙瑾了!”

“啊啊啊!最喜欢的小说作者和歌手竟然是同一个人!”

“当时周瑜出来的时候,字公瑾,我就想到了公孙瑾。”

“操,这么一说还真是。”

不少读者纷纷化身福尔摩斯,将很多细节前后联系了起来。

“粉转黑了,就冲他写死关羽,我黑他一辈子。”

“我已经准备线下单杀老贼了!”

“我决定了,给公孙瑾寄刀片捏。”

之前一直想给他寄刀片,但是找不到地址的书迷们顿时来了精神。

总之,《开到荼靡》对钟苓子和公孙瑾来说,也是一首意义非凡的歌。

听到这首歌响起,就会让人想起很多关于她和他的故事。

又连续唱了好几首歌,《如果有来生》、《蝴蝶》、《红豆》、《百年孤寂》。

气氛不断高涨,甚至有过于激动的歌迷因为陷入晕厥,被安保人员抬出了馆场救治。

钟苓子有些累了,就将话筒对准了台下。

“呼~我有点累了,想休息一会儿,想找个人上来唱两首歌。”

“你们说,该找谁呢?”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总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台下的公孙瑾。

“公孙瑾!”

“公孙瑾!”

歌迷们齐声呐喊起来,打着拍子。

盛情难却,公孙瑾笑着站起身,朝着舞台走去。

“公孙瑾,我好喜欢你啊!”

从钟姝儿那里买了票的富家小姐任萱坐在前排,抱着花束跑了过来。

抵达舞台边沿的时候,也有不少狂热的粉丝想上来和他拥抱。

安保人员试图阻拦,但是被公孙瑾拦下。

“别,当心伤到她们。”

出于礼貌,公孙瑾和她们一一拥抱,保持着应有的距离。

“谢谢你一直以来的支持。”

公孙瑾微笑着接过花束,接受了任萱的拥抱。

拥抱的时候,他的动作很绅士,搭在她背上的手很轻,也保持着适当的距离。

“啊!钟姝儿这人能处,她的票太值了,我竟然和公孙瑾拥抱了!啊啊啊!”

任萱涨红了脸,激动得几乎快要晕厥。

钟姝儿觉得这人很有钱,也是能处的,大家都赢麻了。

看着台下和歌迷们拥抱的公孙瑾,钟苓子微微嘟着嘴,有些吃醋。

这一幕被液晶投屏播映着,摄影师也恰好将钟苓子吃醋的表情录了下来。

“好了,我不能再抱了。”

“她会吃醋的。”

公孙瑾婉言谢绝了后续想过来拥抱的歌迷,场内顿时响起阵阵哄笑。

临近舞台边沿的时候,钟苓子朝他伸出了手。

公孙瑾牵着她的手,翻上舞台。

两人牵手的这一幕,正好处在镜头录制的中央,还给了个特写。

“呐~花,送给你。”

公孙瑾将怀里抱着的花束递给了钟苓子。

“你把花送给我,你的粉丝不会生气吧?”

钟苓子挑了挑眉,俏皮地笑了笑。

台下又是一阵哄笑声。

“我是你们两个人的粉丝!”

任萱激动地挥手呐喊。

“哈哈,那我就收下了。”

“谢谢你的花!”

钟苓子也笑着回应。

从钟苓子手中接过麦克风,公孙瑾下意识地问道:“你想听什么歌?”

“你别问我,问歌迷们啊。”

钟苓子略显无奈。

“你不也是我的歌迷吗?”

公孙瑾笑着回应。

“那就《红豆》吧。”

钟苓子说完,又转而看向台下的听众。

“红豆,你们听吗?”

“听!”

看着亲密互动的两人,歌迷们脸上又是姨母笑。

公孙瑾的歌迷和钟苓子的歌迷基本上是重合的。

只要喜欢其中一个人的歌,那另一个人也一定会喜欢。

就是这么奇妙。

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公孙瑾至今为止都还没有开过一次演唱会。

歌迷日盼夜盼,就等着他开演唱会,甚至在他的工作室账号下面留言“求求你开一场演唱会吧,我等着给你送钱(流泪)”

但这条咸鱼好像没有一点上进心,还回复了一句“把钱拿去买吃的不香吗?看什么演唱会”。

但是,只要钟苓子开演唱会,公孙瑾一定会到场,而且一定会上台献唱。

所以,钟苓子演唱会也有了名梗“买到公孙瑾演唱会的门票了”。

读作公孙瑾,写作钟苓子。

甚至就连钟苓子自己也会玩这个梗,开演唱会之前,还在直播里对粉丝说:“公孙瑾演唱会,到时候大家一定要来啊,免费的。”

“一张票能听两场演唱会,绝对值。”

唱完了《红豆》,公孙瑾就把点歌的权利交给了现场观众。

有人点《月亮惹的祸》,有人点《月亮代表我的心》,还有人点《似是故人来》和《喜欢你》。

公孙瑾虽然是条咸鱼,一点也不上进。

但是歌迷们想听什么,他都会唱,而且会全身心投入,争取唱得最好。

有张雅娜的教导,他的唱功和钟苓子比起来,并不逊色。

而且无论音色还是天赋,他都堪称完美。

唱歌给人的第一感受就是,很好听,就是所有人都会发自内心地觉得好听,像是在给耳朵做按摩,非常舒适。

不像某些歌手,被夸得天花乱坠,唱歌却是鬼哭狼嚎,让人耳朵产生本能的厌恶。

有一些人用看似专业的点评,说他的唱法和技巧有多么高深,有属于自己的思想,风格也很前卫。

不喜欢他的歌就是不懂音乐。

懂不懂音乐,耳朵还不明白吗?

听歌是为了让耳朵舒服,这就是音乐的本质。

公孙瑾唱歌一直秉承着这个理念,从不故作高深。

唱完几首歌之后,他将麦克风交还给了钟苓子,听众们都有些不舍。

“公孙瑾,你什么时候开演唱会啊?我等了好久!”

“开演唱会你们要多花钱的,你们赚钱也不容易,就在她这里听免费的不好吗?”

公孙瑾打趣道。

“哈哈哈哈!”

“再来两首!”

“再唱一首吧!”

“这是苓子的演唱会哦,你们一直想听我唱歌,她会吃醋的。”

“我才不会吃醋。”

钟苓子立刻接过,台下又是一阵哄笑。

“我也想听你唱,你再唱两首呗。”

她托着腮,在舞台边沿坐了下来,眯着眼,温柔地看着他微笑。

“好好好,再唱两首。”

公孙瑾看似无奈,实则宠溺。

每次去听苓子的演唱会,比自己开演唱会还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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