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迎新晚会
橘子是一名擅长创作历史类小说的老作者,上传的新书发布后,也第一时间在书友群看了书友们的讨论。
“果然,历史系作者的底蕴就是不一样,我看了心悦诚服。”
“那必须的,起点历史文,橘子敢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我看了老猫写的,说实话,还行,我还以为他只会写修真呢。但是和橘子的一比,还是差了点意思。”
“橘子的文笔看的就是舒服啊。对白很符合古人的习惯,各种细节都十分到位。”
橘子看着这些读者的评论,也深感欣慰。
就在这时,有个读者发了一个截图过来。
“这是我看到的一本叫《三国》的书,太特么牛批了。文笔不比橘子差。”
在一个网文作者群里安利别的书,是要被极端粉丝们暴骂的。
但那个书友还是说出来了,橘子对他有印象,是自己的老粉丝。
事实上,那个老粉丝想说的是,三国比橘子的书还要好得多,但是怕被其他粉丝群起而攻之,就没敢说。
橘子点开了那张截图,只见上面是一段楔子。
起初他还不以为意,但是在看到“临江仙”三个字后,就挑了挑眉,收敛了笑容,变得认真起来。
认真读完这首词之后,橘子陷入了呆滞。
“好一句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这是谁写的?我认识的同行里,没有谁有这个水平!”
他赶紧找到了那本《三国》,点开作者信息看了看。
“开到荼靡?新作者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一定是老作者的马甲!”
橘子点开了三国,从第一章细细看了进来。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开头第一句话就抓住了他的心,让他微微一愣。
“这格局很大啊。”
紧接着看了一段后,连连称奇。
“这历史是架空的吗?作者虚构出来的?有点意思啊。”
一直看到桃园结义,看到关羽对刘备起誓的那一段,顿时坐不住了。
“这个遣词造句,这个对白!绝了!”
橘子急了,开始挨个给自己认识的同行打电话。
“老赵,那本《三国》是不是你写的?”
“三国?你也看啊?我还以为是你写的!”
“不是我,是一个新人。”
“不可能是新人!那个临江仙没有底蕴写不出来的!”
另一边,通过号召粉丝拉票斩获当月月票头名的老猫伸了个懒腰,虽然疲惫至极,眼睛还有血丝,但精神上极度满足。
他准备睡前再看看作者群,却发现作者群已经彻底炸了。
大家都在议论一本叫做《三国》的小说。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点开看了看。
“嘶~卧槽!卧槽!卧槽!”
他一连说了三个卧槽,看完了第一章后,顿时瘫坐在椅子上睡意全无,陷入了沉思。
三国和临江仙,以公孙瑾难以想象的速度在网络上传播开来。
仅仅是那一页的楔子,评论就在短短一小时内增长了上万条。
“膜拜大神!”
“现在那些诗词协会写出来的都是啥啊,和这个完全不能比。”
“这是哪尊大神跑来写网文了?”
“好像是那个被拐走的牛马的朋友,我去问问。”
没一会儿,公孙瑾的两个作者马甲都收到了无数私信。
其实说真的,公孙瑾将《三国演义》这么重磅的作品搬了上来,有些操之过急了。
在看过这么伟大的作品之后,一下子就拔高了读者的预期,对他以后的写作生涯极度不利。
除非他以后能拿出不逊色于三国的作品。
可是有吗?
有肯定是有的,水浒传,西游记和红楼梦。
但是这三本书,公孙瑾还没有到像对三国那样倒背如流的地步。
他更熟悉的是内容是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扫平六国完成一统,还有楚汉争霸和汉武帝讨伐匈奴。
正好这几段历史,和三国正好是衔接的。
以后将它们改编成小说倒也不错,不会比三国逊色。
当然了,公孙瑾现在还不知道,他上传的小说造成了多么巨大的轰动。
现在是十一点半,公孙瑾宿舍的四个人已经到了综合楼下领取书本的地点。
楼下已经人满为患。
说是要求十一点到,但实际上将各专业的书本开封然后分类,要磨蹭很久。
大多学生都站在那里无所事事,和新认识的同学闲聊着,或者蹲坐在草坪上玩着手机。
易凯蒂在看到林辉的时候,又笑着张开双臂扑了上来,像是乳燕归巢一般。
林辉揽着她的背,轻轻拍了拍。
见她眼眶红红的,于是关切地问道:“怎么了?”
“呜呜,发现了一本很好看的小说,被虐到了。哭得好惨。”
“什么小说?”
林辉笑着问道。
“开到荼靡花事了。”
在一旁发呆的公孙瑾闻言,神色微怔,看了她一眼,然后迅速收回了视线。
“狗作者,要是让我知道他家住哪里,一定要寄刀片过去!”
易凯蒂嘟着嘴,闷闷不乐地道。
林辉闻言,只是轻轻笑着,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吻着她的额头。
被周围的其他同学看着,她有些害羞,于是缩在林辉的怀里,脸颊泛起丝丝绯色。
有很多女孩子打量着林辉俊秀的脸,易凯蒂心里很是满足。
看吧,这么好的男孩子,他是我的,我的……
欧阳瑞见到了刘婷之后,主动笑着打了招呼。
刘婷微笑着回应,简单地聊了两句后,有些语塞。
于是欧阳瑞开始主动寻找话题。
唐福林看到了王雪彤后,也笑着挥了挥手。
王雪彤只是嘴角一抿,妩媚的丹凤眼摄人心魄。
她今天穿的是很性感的露肩的豹纹连衣裙,该丰满的地方丰满,该瘦的地方没有赘肉。
皮肤白皙,一双美腿很是修长,但又不纤细,大腿有些肉感但恰到好处。
红唇像是燃烧的烈焰,配上波浪卷发,很欲。
有男生主动上前索要联系方式,王雪彤倒是很矜持地拒绝,一直盯着公孙瑾看。
公孙瑾只是在那站着不说话,就成了风景。
有闪光灯在他的眼角亮起,等公孙瑾侧目看去,就会发现有女孩子害羞地低下头,将手机藏好。
趁公孙瑾移开了视线,又偷偷地瞄上几眼。
恍惚间,公孙瑾感觉有人在看着自己。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好像知道身后有人一般。
蓦然回首,只见一名气质清冷的少女和他四目相对。
少女的眼眶略微有些泛红,眼眸宛如通透的琉璃。
眼睫很长很卷,浓密得梳不开,像是微颤的蝶翼。
芙蓉如面柳如眉,是她那张不施粉黛的脸,最好的诠释。
披散的青丝被风微微吹得凌乱,拂在她的脸上。
很漂亮的女孩子,穿着干净的白衬衣和格子裙,却尽显优雅。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形容她的色彩,公孙瑾会用“月光”。
看了她一会儿,公孙瑾就迅速收回了视线。
世上漂亮的女孩子很多,但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花园里有千千万万朵花,但没有一朵是他的玫瑰。
庄晓梦没有主动走上前和他说话,只是心里想着,到时候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了,那张冷峻的脸会是怎样的一种表情。
惊讶吗?亦或是有些欣喜
各自领取了书籍之后,大家便纷纷离去。
国际经济与贸易这个专业的书特别多,回宿舍的路又很漫长。
所以大家都是带了行李箱过来装书的。
庄晓梦拖着行李箱回宿舍的时候,脑海中想的还是公孙瑾蓦然回首的样子。
公孙瑾长大后的样子让她陌生,但眉心的那颗朱砂痣,还是那么熟悉。
“公孙……瑾……”
少女低声念叨着他的名字,觉得他整个人都变得神秘起来。
下午的时间,公孙瑾依旧忙着码字。
读者们的打赏和评论让《三国》和《开到荼靡花事了》两本书的热度节节攀升。
催更和谩骂声也是少不了的,对临江仙和三国的赞叹也层出不穷。
至于三国架空的历史,也有一些读者提出了质疑,说没有在历史书上见过相似的。
公孙瑾也没有理会这些质疑声,等到《大秦帝国》、《楚汉》、《汉武大帝》三部曲问世,所有的质疑就会消失。
欧阳瑞买了一个瑜伽垫,在宿舍里坐着俯卧撑和平板支撑。
“怎么,要健身了?”
林辉看了看欧阳瑞的体格和肌肉,笑着道。
“嗯。”
欧阳瑞轻轻应了一声,没有说具体原因。
“唐福林呢?”
“王雪彤去图书馆,然后他也跟着去了。”
欧阳瑞淡淡地道。
“那个王雪彤,我感觉……”
林辉闻言皱了皱眉,然后撇了撇嘴。
“不咋地?”
欧阳瑞笑着道。
“也不能这么说,就是……不好评价。背后说别人坏话不好。”
林辉耸了耸肩。
出门之前,林辉又特意打理了下头发,理了理身上的西装外套。
“待会新生晚会,伱们要不要去看看?在商学院的操场,有音乐社的人表演。”
林辉说着,给那名音乐系的学姐付玉娇发了消息。
“可以啊。”
欧阳瑞坚持着锻炼了半个小时,出了一身汗,然后去了卫生间洗澡。
“公孙,你呢?”
公孙瑾将码完的初稿保存好,揉了揉眼眶。
“经常待在宿舍也无聊,就当出去走走吧。”
林辉继续说道。
公孙瑾闻言,也轻轻点了点头。
长期码字容易用眼疲劳,网文作者的视力大多不好。
出门的时候,公孙瑾想起了那个晴姨的叮嘱,于是穿上了一件黑白色的外套。
三人沿着校园夜间的小路走着,沿途有高年级的学姐学长骑着单车穿行,有人赶往图书馆为考研准备,还有人准备去实验基地跟着导师做项目。
商学院的操场是整个学校里最热闹的地方之一,院里组织活动也好,音乐社的学生们聚会也罢。
在这里搭建好舞台,搬来音响设备和乐器,就是一场露天的演唱会。
绿茵地上,坐满了来观看的新生。
当有人还小心翼翼地问着联系方式的时候,就已经有人牵上了手。
四周的路灯都亮着,将舞台照得一片光明。
舞台上,音乐社的主唱学姐付玉娇在台上又唱又跳。
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练习生,练习时长起码两年半的那种。
付玉娇是个身材惹火热辣的女孩,打扮很时髦。
头上戴着一顶棒球帽,挑染了紫色和红色的头发束在一起。
长相也不差,属于气质比较御的那种。
用林辉的话来说,就是“像个女人”。
而易凯蒂这样的女孩,在他眼里是女孩,不是女人。
唱完了节奏明快的舞曲,付玉娇的声音又变得轻柔,坐在了舞台边开始唱起抒情的慢歌,小腿轻轻晃悠。
吉他手和贝斯手对于风格的转变也就轻驾熟,显然是磨合过很久。
钢琴手的技法还不错,只是少数跨音节较大的地方没处理好。
不懂音乐的人听得不明显,但在公孙瑾耳中就很不和谐。
付玉娇的脸上带着笑,眼睛在人群里游离,时不时俏皮地打个wink。
迎上她视线的情窦初开的小男生,都有一种恋爱的感觉。
最后在人群中看到了林辉后,她笑吟吟地招了招手。
林辉便起身,带着欧阳瑞和公孙瑾朝舞台后面走去。
那里有不少准备演出的音乐社社团学生正在化妆。
准备登场唱歌的人拨着吉他和弦,小声哼唱了几句,试着音。
唱完了几首歌之后,付玉娇就将舞台交替了其他成员,回到了后台。
“学姐,你唱得很好,我觉得出道完全没有问题。”
曹旭是新加入音乐社的成员,在招新的时候看到了这个时髦的女孩,于是心生向往。
在宿舍里苦练吉他曲子,准备在今晚的迎新晚会一展歌喉,好好表现一番。
“哪里哪里,一般般啦。”
付玉娇听着他的恭维,露出礼貌的笑容。
像曹旭这样对他过分热情的男生,音乐社团里比比皆是,一个眼神,她就知道他们心里的想法。
“下一个就是我表演了,学姐想学吉他,只管找我。”
曹旭抱着吉他,拨了几个音试了试手。
这时,正好几个男生走到了后台。
付玉娇见到了林辉,嫣然一笑,脸颊微醺。
目光随即看向他身侧的两个男生。
左边这个个子普通,长相也一般。
右边这个……
付玉娇陷入了呆滞,过了好一会儿,林辉主动叫了她两遍才让她回过神。
“怎么?看上我室友了?”
林辉打趣道,倒也没怎么生气。
他所在的圈子里,见过了太多东西,所以他一直玩的很开。
“不是……”
付玉娇赶忙收回视线,摇了摇头。
“我无所谓的,你要是能撩到他,只管去撩。”
林辉满不在乎地点了跟烟,笑吟吟地道。
在他眼里,付玉娇不算女朋友,只是可以一起睡觉的人,仅此而已。
易凯蒂才是他的女朋友,但他不会去和她睡觉。
“我哪有~”
付玉娇闻言,有些委屈地走到他面前,没好气地拍了下他的胳膊。
见两人那般亲密,欧阳瑞联想到他和易凯蒂的缠绵,悠悠一叹。
公孙瑾面色平静,像是见怪不怪了。
有些人的做法他纵然不喜欢,但他也不会去评价。
曹旭眼看着付玉娇和林辉那般亲密,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笑容有些僵硬。
“学姐,这是你男朋友?”
没等付玉娇回答,林辉却是矢口否认。
“不是。”
付玉娇还想说些什么,却见林辉一脸平静。
他脸上依然噙着淡淡的微笑,但说出“不是”时那股云淡风轻的样子,让她心里突然有些难过。
昨夜的缠绵像是梦幻泡影一般。
曹旭心里略微松了口气,心想自己还有机会。
“你都会玩哪些乐器?”
林辉对付玉娇笑吟吟地问道,手里夹着香烟的动作散漫又潇洒,一脸玩世不恭。
“钢琴会一点,还有长笛,吉他,刚开始学。”
“这个学弟还可以,教了我一些。”
付玉娇说着,看了一眼曹旭。
曹旭闻言,颇有些得意地快速拨动起琴弦,弄出很大的声响。
公孙瑾侧目看了他一眼,微微蹙眉,似乎是被吵到了。
曹旭脸色微变,拨动的动作停了下来。
“学姐,该我去表演了。”
舞台上的男生结束了表演,曹旭意气风发地走上前台。
“他对你有意思?”
林辉歪着头问道。
付玉娇横了他一眼,没说话。
“你会吹箫吗?”
林辉叼着烟,微微眯着眼。
“滚!”
付玉娇没好气地打了一下他的胳膊,林辉只是呵呵笑着。
有些女孩子就是很奇怪,明明知道跟着林辉这样的人无法长久,知道和他没有未来,但还是会自己扑上去。
要问她们为什么,可能就是觉得好玩,很刺激。
她们都觉得好玩比好重要。
曹旭弹的是一首写暗恋的民谣,烟酒嗓唱出来感觉还挺不错。
曹旭的音色不太好,吉他也只能算凑合,但还挺有感情的,音准也找得可以。
所以也不能说差,属于还行的水准,台下也有不少男生在合唱。
他为了练习这首歌,应该付出了不少时间,就是为了唱给付玉娇听。
可惜,他爱慕的学姐昨晚已经被做成了泡芙。
曹旭唱完之后,起身鞠了一躬,台下也响起还算热烈的掌声。
等他回到后台的时候,付玉娇和林辉正聊得火热。
曹旭看在眼里自然是不爽的,但也维持着表面的风度。
公孙瑾看到后台的乐器,不禁有些手痒。
之前在看着曹旭弹吉他时拨弦的动作,他觉得很不舒服。
不舒服的源头在于,他觉得曹旭弹得太稀烂了。
其实作为一个外行人来说,他本不该有这种想法。
但偏偏公孙瑾的原身在音乐这方面极具天赋,也懂得很多。
所以公孙瑾只是听了几个音,就觉得一阵不适。
同时他也很好奇,这具身体,对于音符的掌握,究竟是到了何种程度
“这里的乐器,我可以试用一下吗?”
公孙瑾走到了一把吉他面前,轻声问道。
付玉娇和林辉都一齐看了过来,有些错愕。
“公孙,你懂音乐?”
“之前学过一点。”
公孙瑾没有否认。
“这把吉他,是一个学妹的,她刚刚有事,过一会儿回来。”
“你,小心一点,她脾气不太好。”
付玉娇有些犹豫。
“没事,一把吉他而已。她有意见,我就买了。”
“公孙,你只管试。”
林辉摆了摆手,很是豪橫。
公孙瑾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拿起了那把吉他。
他顿了两秒,突然陷入了呆滞。
就在手指触碰到吉他的瞬间,肌肉里死去的记忆仿佛在一瞬间苏醒了过来。
原身无数个日夜里拨动和弦时,手指的锐痛,也在指尖忆起。
他本以为自己忘了,不记得一点关于原身的记忆,但是没想到,这个身体还记得。
每一个音符的触感,都在指尖缠绵。
曹旭看着他那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直接笑出了声。
“吉他不是这么拿的,姿势都错了。”
在音乐这方面,他觉得自己是很有发言权的。
装逼正装到他擅长的领域,他很期待公孙瑾在他面前出丑。
但是下一刻,他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
公孙瑾很快就从生疏的状态一下子变得熟悉起来,调整好了姿势。
他抱着吉他,轻轻拨动琴弦。
空灵的前奏略显忧伤,像是告别的歌。
林辉看着他拨动琴弦的指法,目光微微闪烁。
“这个指法,很专业。”
公孙瑾起初还略有生疏,但慢慢的,找回感觉后就愈发熟练。
他一边回忆着《千千阕歌》的曲,在心里默念着歌词,慢悠悠地弹了起来。
这时,舞台外传来了脚步声,一名身着皮夹克的女孩来到了后台。
看到自己的吉他被别人拿在手里,下意识地有些生气。
她正欲发怒,但是在听到那首曲子之后,心情又莫名变得平静下来。
不止是她,后台的其他人都诡异地陷入了安静,没有人出声打扰。
公孙瑾闭着眼帘,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
一直都很喜欢这首歌的他,突然对这首歌有了新的认知,仿佛自己才和它初次相识一般。
林辉看着这个出现在后台的女孩,微微一愣。
那留着金发波波头的女孩,美是很美的,但是全身上下都有一种很危险的气息,让人望而生畏。
这么说也不太对,他林辉还很少从别人身上感到过害怕,只能说敬而远之,不是他的菜。
钟苓子看着面前紧闭着眼帘的男孩,微微一愣。
是他?
她记得来学校的那天路上,在大巴车上睡觉时,曾靠在了这个男孩子肩上,直到醒来才发现。
因为觉得难堪,于是只好灰溜溜地跑开。
想到这里,她不禁有些难为情,想转身就走。
但不知为何,有一种莫名的力量拖住了她的脚步,迫使她待在了这里。
就这样,她静静听着这首从没听过的曲子,也看着那少年的脸。
那张脸是极好看的,和当初在大巴车上初见时一样。
窗外的阳光照耀在他的脸上,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
曲终,公孙瑾睁开眼睛,侧目看向她。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
澄澈的眼睛很好看,里面有她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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