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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公孙瑾的炒饭

作者:被拐走的鹿 字数:4626 更新:2023-09-06 17:25:15

第89章公孙瑾的炒饭

“呼~晚上有些冷呢。”

下了楼,庄晓梦将下巴缩在衣领里,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在公孙瑾眼里看来,活像是一只企鹅。

一般这样的剧情里,小说男主都会脱下外套,披在女主的身上。

但公孙瑾不是一般的男主。

因为他也觉得有些冷。

在童晓瑜办公室的地暖中待久了,这一出门还真不习惯。

“忍一忍吧,我们打车回去。”

公孙瑾看了看师晴停在楼下的大奔,又迅速收回了目光。

庄晓梦侧目撇了他一眼,见他似乎比自己还怕冷,把衣服裹得很紧,便微微嘟着嘴。

“干嘛这样看我?我才不会把衣服给你,你想得美。”

公孙瑾淡淡地道。

庄晓梦本来也没那么想,只是寻思着他穿得有些单薄。

听他这么说,倒是瞪大了水灵的眼睛,笑骂着伸手去脱他的外套。

“我不管,你把衣服给我穿一下。”

“不给!”

公孙瑾环抱着胳膊,死活不肯。

庄晓梦推搡着,不依不挠,一边笑,一边揪着他的胳膊不放。

她笑起来的时候,脸颊和鼻尖微微泛红,呵出来的热气在街灯中像是一片朦胧的雾。

“伱会开车吗?”

她瞥了瞥妈妈的那辆大奔。

“回去的路上有交警,被抓了就是无证驾驶。处200到2000元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公孙瑾一脸认真。

开车肯定是会的,前世的时候,漂亮的少妇老板有辆宝马七系,就在给他开。

他开的次数比老板本人还要多。

周末其他同事都在加班,他却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然后开着那辆宝马七系,载着漂亮少妇出去兜风。

公司同事都以为那是他的车,后来老板想直接送给他,可他坚持没要。

他始终觉得,如果那天他要了老板的车,后来老板再给他房,给他钱,他将没法抵抗诱惑。

再后来,少妇老板要他身子的时候,他就不能拒绝了。

底线不能丢掉。

他是个守身如玉的人。

“晚上想吃点什么?”

“不知道。”

庄晓梦连连摇头,唇色略显苍白。

她把手笼在袖子里,在风里打着颤。

公孙瑾解开纽扣,脱下外套,面无表情地递了过去。

庄晓梦见状,忍不住笑了笑。

“这桥段可真够俗的,是不是小说作者都爱写这些?”

她接过公孙瑾的外套,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人家也是要吃饭的,不水点字数哪来的稿费?”

公孙瑾表示理解。

“根据小说情节,你应该把衣服披在我身上,很温柔地为我穿好。”

庄晓梦看着他,很是认真。

“是不是还要来点煽情的音乐?然后看着你笑得一脸娇羞?”

“你不会以为你是女主吧?真够自恋的。”

公孙瑾毫不客气地回怼。

庄晓梦闻言,秀眉一蹙,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

“谁说我不是女主了?”

她轻轻踢了公孙瑾一脚,像是在撒娇。

公孙瑾上身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衬衣走在风里,没有回应。

“冷不冷?”

庄晓梦声音软了下来,略显关切。

“冷!”

公孙瑾很是诚实地道。

“嘿嘿,你冷,那我就开心了。”

庄晓梦展颜一笑,心满意足地穿上了他的外套,微微扬起下巴,有些得意地看着他。

“拿来,不给你穿了。”

公孙瑾佯装生气,伸手去揪她的衣领。

“不给,嘿嘿!”

又是打闹了一阵,两人来到了之前去过的火锅店。

店里的铜锅羊肉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庄晓梦停下了脚步,情不自禁地吞咽了下口水。

“饿了?”

公孙瑾问道。

“嗯嗯!”

庄晓梦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我也饿了,你请我吃饭呗。”

公孙瑾淡淡地道。

“你想得美啊?你在我家白吃白喝,还想让我请你吃饭?”

庄晓梦皱了皱精巧的琼鼻。

“你天天来食堂档口吃牛肉拉面,不都是我给你结账吗?”

公孙瑾反问道。

“哦,那倒也是。”

庄晓梦歪着脑袋想了想,旋即说道:“可是我也分给了你很多零食啊。”

“你那几首歌赚了不少钱吧?你这么有钱,还想让我请客啊?”

“你不请算了,有得是美女想请我吃饭。我给林惜君打个电话。”

公孙瑾面无表情,拿出手机就准备拨打林惜君的电话。

“你敢!”

庄晓梦一把夺过他的手机,秀眉一蹙,活像是一只被踩到了尾巴,跳起来的猫。

“哼,不就是一顿饭吗?本姑娘请就请!”

说罢,她就拉着公孙瑾的胳膊进了店。

“给我听着,以后除了我,甭管哪个女孩子请你吃饭,你……你都不许答应!”

她小声说着,脸颊微红。

“你还挺霸道的。”

公孙瑾轻轻笑了笑,任由她拉着自己的手。

“真巧啊。”

庄晓梦停下脚步,冷淡地招了招手。

公孙瑾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正好看到林惜君一个人坐在一个位置上吃着铜锅羊肉。

锅里涌上来的热气中,浮现着她温柔的笑脸。

公孙瑾也招了招手问好,然后跟着庄晓梦在靠近窗口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透过旁边的玻璃窗,能看到外面的街景。

林惜君看着这一幕,默默收回了目光。

他说他更喜欢在家吃饭,但还是跟着别的女孩子一起出了门。

铜锅羊肉很香,公孙瑾帮她调好了小料,没有香菜。

“这一家店味道挺不错的,以后可以常来。”

庄晓梦吃着羊肉,很是满足,还时不时往公孙瑾碗里夹菜。

片得很薄的羊肉,非常嫩,进滚烫的锅里捞上两圈,沾上小料,在寒冷的天气里吃上一口,满了口腹之欲,胃里也是很暖的。

饭后,庄晓梦其实是想在外面逛几圈的,这边的广场夜里很热闹。

而且,和公孙瑾单独相处的时间不多。

但看着他身上单薄的衣衫,还是打了车回家。

到了家,刚一进门,公孙瑾还没反应过来,庄小鱼就一头撞进了他怀里。

“呜呜,哥哥我饿。”

小丫头用脑袋在他身上轻轻蹭了蹭,两只小手环抱着他的腰,硬是没撒手。

“抱歉哦,哥哥回来晚了,给你带的。”

公孙瑾还惦记着妹妹,从餐馆里打包了一盒羊肉粉回来。

“要是没有吃饱,就跟哥哥说,我再给你去做炒饭。”

“好,最喜欢哥哥了。”

庄小鱼开心得不得了,抱着羊肉粉在餐桌上吃了起来。

在家的时间还是和以前一样,和妹妹一起看奥特曼,辅导她写作业,睡觉前给她讲故事。

公孙瑾还是挺喜欢这个妹妹的。

晚上是他码字的时间,《三国》的更新有条不紊。

自卧龙出山火烧博望后,一波接一波的高潮,让读者们大呼过瘾。

长坂坡赵子龙单骑救主,七进七出。

虽未谱金兰,前世信有缘,忠勇付汉室,情义比桃园。

匹马单枪出重围,英风锐气敌胆寒。一袭征袍鲜血染,当阳常志此心丹。

子龙,子龙,世无双,五虎上将威名传。

“丞相,此人已杀死我战将五十多员呐!”

“此乃何人?”

“阵中战将可留姓名?”

“我乃常山赵子龙也!”

一句“我乃常山赵子龙也”看得人热血沸腾。

庄晓梦看到这里的时候,开心得在床上打滚。

一个少年将军,英气逼人的模样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

有学美术的读者根据原著中赵子龙的形象画了同人图。

夜照玉狮子、涯角枪、一身白袍。

非常符合读者们心中赵云的形象,就连公孙瑾本人也亲自下场点了赞。

在很多游戏里,赵云都离不开这一句“我乃常山赵子龙也”。

比如真三国无双,比如梦三国,再比如LOL赵信的子龙皮肤。

要说三国里人气最高的武将,赵云绝对可以进前三。

张飞当阳桥喝退曹军,吓得夏侯杰坠马而亡。

舌战群儒,唇枪舌剑。周瑜摆宴,笑里藏刀。

“我现在越来越期待后面的剧情了。”

“三国真是写得太精彩了!”

“好看是好看,但是作者更的实在是太慢了啊!”

“速更,夜不能寐!”

最新的一段剧情,是周瑜空设计。

周瑜主战,增强了孙权抗操的决心,同时在邀请刘备过江会谈的时候,暗中起了杀心。

刘备乃世之枭雄,今日不除,必为大患。

巴渝舞暗含杀机,士卒们准备好了匕首,就等周瑜摔杯为号。

关云长在刘备身旁,手握剑柄,眼神中满是杀气。

周瑜思量良久,方才开口:“玄德公,身后所立者何人?”

“吾弟关云长也。”

“莫非斩颜良诛文丑之关云长?”

“然也。”

“失敬!失敬!”

周瑜自知事不可成,便给关羽敬了酒,一场危机悄然化解。

码完这段,公孙瑾将最新章节上传,打着呵欠,去了趟卫生间。

出门的时候,看到庄晓梦房间门的缝隙里还透着微光。

“还没有睡吗?”

公孙瑾小声嘀咕着,正准备回房间。

这时,庄晓梦的房间门突然开了。

庄晓梦穿着睡衣和拖鞋走了出来,两人的目光碰在了一起。

“别总是熬夜。”

公孙瑾语气平淡,但还是藏不住那份关心。

“我也不想熬夜的,但是《三国》更新得太晚了,我得看完了才去睡。”

庄晓梦嘟囔着,有些小小的不满。

“可以第二天早上起来看嘛。”

公孙瑾微微侧过脸。

“不行,不看到最新的剧情,我总感觉身上有蚂蚁在爬。”

庄晓梦连连摇头,去了厨房。

公孙瑾看着她的背影,思忖着要不要将更新提前。

他熬夜是因为习惯了。

看着庄晓梦熬夜,他是不情愿的。

“没吃饱吗?”

庄晓梦在冰箱里翻了翻,拿了一盒酸奶,一大盒卤味零食。

“嗯,有点。”

“涮羊肉是挺好吃的,但总感觉没米饭,肚子里还是差点东西。”

庄晓梦点了点头。

“吃冷的不好,我给你炒饭吧。”

公孙瑾看了看她手里拿着的卤味熟食。

“行!”

庄晓梦闻言,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露出了雪白的贝齿,赶忙将卤味放进了冰箱。

公孙瑾来到厨房,打开冰箱里的食材看了看。

拿了两根火腿肠,两个鸡蛋,一根黄瓜。

“咦?炒饭放黄瓜吗?”

庄晓梦有些不解。

“嗯,这样炒饭吃起来味道比较清爽,不会油腻。”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用刀将黄瓜切成丁去瓤。

这是别人教他的一种炒法,炒饭可以少放油,用黄瓜丁拌进去,吃起来米饭口感偏淡,非常清香。

外面卖的炒饭,他吃两口就觉得油腻,难以下咽。

但是用这样的方法炒出来的饭,他连续吃两碗也不会腻。

有黄瓜和火腿丁,加上蛋液,口感也很丰富,不会太寡淡。

公孙瑾轻轻磕开鸡蛋,熟练地将壳剥开成两半,滤掉蛋清,将完整的蛋黄倒入了碗里。

“不要蛋清吗?”

庄晓梦有些不解。

“嗯。”

公孙瑾将蛋黄和米饭混在了一起拌匀。

再在锅里倒入少许油烧热,把切好的火腿丁和黄瓜丁倒入锅里翻炒。

这时再把混合了蛋液的米饭倒入锅里开始炒散。

公孙瑾一脸专注,侧脸的轮廓和曲线很具模特般的美感,眼睫微翘,眨眼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颠勺的动作也很是熟练,有种说不出的帅气。

庄晓梦越是细看,越是觉得他认真起来的样子迷人。

“这家伙,怎么怪好看呢?”

她暗自想道,脸颊泛起丝丝绯红,像是浅尝过清酒,有了些醉意。

“好了,尝一下。”

将米饭都散开出锅,公孙瑾将一碗淡金色的炒饭递到了她面前。

“真漂亮呢。”

庄晓梦小手捧着酸奶,小口啜饮着。

看着面前淡金色的炒饭,总觉得很是神奇。

“小时候我看周星驰的食神,里面就有一道皇帝炒饭,感觉这个有点像。”

庄晓梦眨巴着眼睛,拿起勺子舀了一口尝了尝。

“感觉怎么样?”

公孙瑾随口问道。

“唔~好吃!”

庄晓梦眸中荡漾着水波,很是激动。

“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炒饭!”

这碗饭和她以往吃过的任何一碗炒饭都不同。

学校外面有很多卖炒饭的小摊,会在炒饭里放胡萝卜丝、培根、烤肉之类的食材,再加上黑胡椒和一些豆豉。

炒出来味道是很丰富的,重油重盐。

但是没吃两口,她就会感到很腻。

公孙瑾给她做的炒饭虽然用料很简单也很清淡。

没有放肉,没有很多调料,但吃起来就是让她很有食欲,越吃越想吃。

“尝起来很清爽,真的好吃!”

庄晓梦赞不绝口,吃得特别香。

而公孙瑾只是托着腮,安静地看着她,不言不语。

“这个炒饭,你是从哪里学的?”

公孙瑾听着,情不自禁地想起十七岁的某一天,莉莉递到他面前的炒饭。

他遇见的每一个女孩,都在塑造他灵魂的过程中留下了自己的烙印。

就算天各一方,两两相忘,这些烙印也不会消失。

往事纵然不可追,但每个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教给他的那些东西,都会让他更好地去照顾其他人。

“忘了。”

公孙瑾浅浅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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