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诛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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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决定去买房了。
事实上,自从收了一个管家,两个女仆之后,他就已经有了买房的想法,只是一时间忙于领地的各种琐事,根本抽不出任何一丁点空闲,之后又要去淘各种东西,道韵需要,天地玄黄炮的弹药需要,这些都需要,他那里还可能有别的时间?
连续忙碌了这么七八天,眼看着下一次的轮回小队召唤又将要开始,吴明才总算是有了些许空闲,然后看着两名女仆娇滴滴的样子,却在客厅睡了好几晚,说实话他心里也有了这么一些愧疚。
这个世界终究是颜值的世界啊,若是他的女仆是什么狗头人女仆,什么地精女仆,或者更夸张的骷髅女仆,烂泥族女仆之类,他管它们去死啊,但是一个树精,一个猫耳,娇滴滴的样子,让他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了。
更何况虽然有了领地,未来他必然会在领地内宅着,但是金河城这边也不能够说直接放弃,一方面他导师在这里,虽然从导师那里根本学不到什么,或者说压根没学到什么,但是一个是名分,另一个是恩情,这些他却是无法忘掉,更何况有了导师这么一条线,他也算是有背景有后台的人,干嘛不抓紧了显示出来?
所以他决定在金河城也卖一套房子,现在他不差钱,本来预计购买领地的钱都让市政府掏包了,他现在的钱对于魔法塔和福地都是绰绰有余,结余的钱又没什么地方可花,用来买一套金河城的房产也完全没什么问题,反正他来钱快是一回事,不吝啬是另一回事。
而直到吴明要买房后,树精女仆还是淡然而恭敬的表情,猫耳女仆直接就欢呼出声了,当下这猫耳女仆就拿出了金河城里的各种上好地段地图,开始指指点点在什么地方买房最好,什么地方又适合宴宾客等等,一时间说话叽叽喳喳个不停,不过她声音软糯好听,样子又是十五六岁的少女最美貌时候,看起来也是让人心情舒爽,比同样喜欢叽叽喳喳的侏儒艾比斯不知道强了多少倍,至少吴明并不会觉得厌烦。
当两个女仆都准备好之后,吴明就带着她们直奔向金河城最大的房屋中介,其实吴明也看出来了,虽然树精女仆并没有表现得激动,但是她在整理账本时好几次不小心落到地面,想来她也是很开心才是。
“我果然怠堕了啊,有土地,有管家,有女仆,有钱,有实力,有背景有后台……我莫不是成为以前最痛恨(羡慕)的人群了呢?”
吴明有些叹息着,同时美滋滋的想着……
而在洪荒大陆极遥远极遥远的一片荒漠之中,一个年轻的人类男子正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在这半沙漠半荒漠地带中,他浑身褴褛,看起来整个人都很是狼狈,身上除了衣物已经快成布条以外,满身上下更是多处创伤,只是简单的用布条包裹了一下,许多伤口甚至都还在渗血。
最可怕的是,这人类男子身体外浮现着一层一层的漆黑气息,这些漆黑气息仿佛附骨之蛆一样徘徊不去,时不时还会有恐怖的低语从那漆黑气息上传递而来,若是换做旁人,只是这低语声都足以让人混沌失智,从而疯狂起来了。
“该死,这些沙虫族真是杀之不绝,我都连续杀了他们至少三个军团了,居然还是不放过我!!”
青年男子眉目间全是狠厉,自言自语着时,他又向身后看了沙漠,在那沙漠的遥远外有一阵沙尘暴正在向这边席卷而来,青年男子知道,那绝不是什么沙尘暴,而是沙漠中的霸主种族之一,沙虫族的大军团正在向他袭来。
李铭自觉得自己简直是倒霉透了,好不容易完成了观察考验,加入到了去死去死团分支之一,真实历史之中,成为了一个真实历史观察者,但是还没来得及让他感受到游荡在时间与空间里的自在感,忽然间他就遭遇到了一个时空间乱流层,不但将他能够行走于时间与空间中的能力给抹去,更是让他迷失在了时间乱流里。
李铭对于时间乱流里的记忆已经产生了缺失,这些他也都懂,失去了行走于时间与空间里的能力,除非领悟了心灵之光,否则都是记不得在时间乱流中的任何事情,他只知道自己回到现实时间段时,他就多了一把剑,同时他也发现自己所处的时间点不对劲,根本不是人类历的任何时间点,而是跨越了亿万年时空,居然回到了洪荒历时代!!
作为一个从小就对历史有着浓厚兴趣的洪荒天庭治下人类,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追寻真实的历史,当然了,一开始并不知道有真实的历史这么一个组织,而是凭借自己的能力与关系去查找曾经的历史,所以他知道许多洪荒天庭普通人根本不知道的事情,比如洪荒历时代对于人类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是一个人类如猪狗的时代,这是一个天地不公,乾坤有私的时代,这是一个对人类来说比地狱更加恐怖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里,人类是没有所谓的人权的,别说人权了,连生存权都没有,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让这个时代的文明主体,洪荒万族并没有灭绝人类,但是在这个时代,人类真是比牲口强不了多少。
比如他击杀了几头想要吃掉他的沙虫,由此就导致他的身上浮现出了漆黑气息,这是天道的反馈,也是获罪于天的象征,这个天可不是人类历时代的天,而是洪荒历时代的天,盖亚!!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自那以后,李铭就在这片荒漠中且战且逃,不但结怨了沙虫族,更是与沙漠里的十多个洪荒万族结仇,没办法,他身上有着天道的罪孽气息,而且本身又是人类,自然是谁见谁杀了,更加让他无奈的是,他的三阶基因锁,兼金丹期正统修真实力,来到洪荒历后都彻底消失不见了,甚至他连修炼都做不到,换言之,现在的他其实只能够算是普通人。
而他之所以能够逃脱出来,其实靠的全是他手上的那柄剑,那柄剑不但让他连胜强敌,甚至连盖亚给予的罪孽气息都可以斩灭,只是他实力太过弱小,每次都只能够动用一丁点这剑的威能,否则他身上的气息早就彻底磨灭了,那里还会被追踪到?
但是现在实在是没时间去磨灭印记气息了,他必须要用可以使用的剑的时间,来对付追踪他的沙虫族的追兵,这一次,在那沙尘暴中至少有三股让人心悸的气息,远远都可以看到有璀璨无比的灵光迸发,很显然,这至少是三只四阶,乃至领悟了心灵之光,四阶中级以上的沙虫族强者。
“幸亏没有沙虫族圣人到来,哦,现在称为圣位,不然我也不知道我这半吊子的剑到底能不能扛下来啊……”
李铭喃喃自语着,他又看向了身后,他身前是沙漠,身后是荒漠,他已经将要踏出这片沙漠了,而按照他所知晓的洪荒大陆地理来看,他很快就会去北海荒漠原,到了那边,他至少可以想办法找到一些淡水和食物,可以潜伏下来先将盖亚气息给斩灭,然后用血祭的办法慢慢祭炼这把剑,不如此,他可能连剑万分之一的实力都发挥不出来。
更何况,这把剑在历史上鼎鼎有名,他也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获得这把剑,按道理来说,这把剑应该是那一位尊者所有啊,莫非他来到洪荒历时代,是那位尊者的手段?
但是不对啊,他手上的这把剑明显无主,而且与他灵魂契合,明显是他命中的东西,但是这又怎么可能!?
李铭百思不得其解,只是眼下已经顾不得他多想什么,那沙尘暴离他已经非常接近,他甚至已经可以看到,所谓的沙尘暴,是密密麻麻,几乎无穷无尽的巴掌大小沙虫,还有一些有人类大小,最大的则有大象大小,最夸张的,就是三头足有鲸鱼大小的沙虫在天空上,它们齐齐向着李铭直扑而来,首当其冲的先就是大量密密麻麻的能量射线。
“最后一战了……不,是这片沙漠的最后一战了……”
李铭无喜无悲,默默将剑从后背上取下,此剑非铜非铁亦非钢,有诗为证:非铜非铁亦非钢,曾在须弥山下藏。不用阴阳颠倒炼,岂无水火淬锋芒?诛仙利,戮仙亡,陷仙四处起红光。绝仙变化无穷妙,大罗神仙血染裳。
就见得剑背上有一枚符文,不是任何文字,但是看到的人立刻就知其意,此剑名为:
“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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