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律师函?从狼队离开后,林默很快就收到了AG超玩会的通知。
简单地准备了一下之后,林默便匆匆地赶往了AG超玩会。
站在AG超玩会俱乐部总部前的林默有几分感慨。
当初决定打职业时,林默一开始想进的是AG超玩会的青训。
毕竟20年的银河战舰如日中天,不管是成绩还是流量,在联盟中都是排在前列的,而且林默刚接触职业比赛时,最先了解的战队也是AG超玩会。
但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林默最终还是来到了狼队,并一步步地从青训到大名单,再到首发,再到被下首发以及……被雪藏。
只是让林默没想到的是,自己兜兜转转最后还是来到了AG超玩会。
很快就有工作人员带领林默来到了AG俱乐部王者荣耀分部所在的训练基地中。
“欢迎加入AG超玩会!”
站在门口的梦泪热情地开口说着。
“梦老师好。”
林默笑着回应梦泪。
而在训练室里,林默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bao教练。
在狼队还叫QG的时候,bao教练就在QG担任过主教练和助教,那时的林默和bao教练也有过接触。
“欢迎!”
bao教练对林默微微一笑。
爱思第一个凑上前来,挤眉弄眼地开口说道。
“兄弟,可算是盼到你来了,恭喜你脱离苦海!”
王者职业圈本就不大,对于林默的事情,大多数职业选手都有所耳闻。
训练室里的其他人也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开口说着话。
“正好爱思要转会去EDGM了,他的床位就可以腾出来给林默了。”
梦泪笑着说道。
爱思调侃了一句:“我人还没走呢,就这么想赶我走了是吧?”
“毕竟是肖总啊,林默可是肖总指定要的人!”林甲楠笑道。
“肖总强,我投降!”
爱思败下阵来,服软道。
其余人则是热情地讨论了起来。
“有林默加入,我们AG必定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什么叫更进一步?那叫剑指春季赛冠军好吧!”
“到时候我们暴打狼队,帮林默狠狠地出一口恶气!”
“重铸AG荣光,我辈义不容辞!”
——
来到AG超玩会后,林默很快就适应了在AG的生活。
毕竟跟在狼队比起来,林默在AG超玩会过得滋润多了。
转会期的结束引发了王者荣耀电竞圈新一轮的热议。
“cat转会到LGD大鹅?难以置信,他去LGD干什么?”
“经过几轮的争夺后,KSG以685w的价格拿下了狼队今屿,TTG放弃了对今屿的抢夺。”
“爱思、笑影以自由人身份分别转会到了EDGM、rw侠,从此初一爱笑啊(初晨、一诺、爱思、笑影、啊泽)仅剩一诺一人仍在AG!”
“让我看看AG春季赛的阵容,未央、一诺、长生、夏竹、忆安……呃,怎么感觉AG要掉B组了?K甲中辅加忆安,未央和一诺怎么带得动?”
“等等!这个林默看起来怎么这么眼熟?他不会就是狼队总决赛被零封的那个打野吧?6,AG是菜逼集中营吗?专门收菜的?”
“……”
其中,林默转会的消息也引起了观众们的关注。
起初,众人都不理解AG超玩会为什么要买一个将近一年没打比赛,而且总决赛还被零封了的打野。
“AG超玩会怎么老是捡破烂,买一些其他队伍都不要的破铜烂铁啊?”
“我明白了,AG超玩会的管理层有恋菜癖!”
“未央:本来打得好好的,怎么突然买了个不知名的职业选手来给我上压力?这能有压力吗?”
但伴随着林默连胜冲巅峰第一的视频进一步发酵后,部分观众倒也理解了AG的选择。
“买来当潜力股是吗?倒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只要是AG的替补,都是天才少年,反正没上场,可以随便吹。”
“从这波连胜中倒也能看出林默的状态确实不错。”
“但我有一个问题,到时候春季赛是上林默还是上未央?或许林默巅峰赛的表现很出色,但未央的赛场表现也不赖。”
而当观众逐渐深挖林默之时,却发现了一些蹊跷之事。
林默只是个小透明,应该不会受到太多的关注,狼队被零封也已经是去年春季赛的事情了,按道理来说,正常观众都会淡忘林默,不再关注他。
但为什么关于林默的黑帖却层出不穷?
而在此时,一些收到小道消息的营销号开始爆料。
“爆个料,某冠军教练雪藏选手将近一年,既没给训练赛,又不给转会机会,还处处针对该选手,友情提示,该选手近期已转会成功。”
“KPL里爱甩锅的教练有哪些?让我们来细数一下,一,某教练在被零封后,公然将责任推卸给了选手,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二……”
“爆料!某战队教练养了一批水军混迹在王者圈,不但引导舆论甚至还带节奏辱骂选手、p选手遗照,简直是败坏王者职业圈的风气!电竞圈都快成饭圈了!”
……
尽管没有人指名道姓,但种种线索都指向了狼队的主教练——良辰!
在良辰的某博平台下,评论数激增了起来。
“不粘锅教练说的就是你吧?赢了就是你牛逼,输了就是选手不行。”
“还好林默成功转会,不然在你的带领下,他迟早得疯!”
“恭喜林默脱离苦海!”
“呵呵,你的冠军也是偷来的吧?林教练和黎教练辛辛苦苦带赛训、复盘,成果却被你一人独揽!”
“……”
当良辰看到这些评论时,事情已经发酵了起来。
铺天盖地的质问让良辰都感到有些棘手,他在观众面前营造已久的好声誉已经快要毁之一旦了。
在此情此景下,良辰迅速发布了澄清公告!
“近日,本人留意到网络上出现多个意图诋毁本人的营销号,以通过暗示、造谣等方式对本人进行抹黑。”
“本人对此进行澄清:网络上的相关言论并不属实。”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本人已保留证据,并向部分用户发放律师函!”